广西参合农民年度医疗补偿最高额度可达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15:04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3月5日电(记者张周来)凡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广西农民,今年将享受到更高的医疗补偿额度,根据新修订的《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一年内农民累计重大疾病补偿金和住院补偿金最高额度可达3万元,而且部分慢性病和住院分娩也可以得到住院补偿。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到2006年底,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0个试点市、县、区已覆盖农业人口1809万多人,合作医疗基金从5910万元上升到5.4亿多元,参合农民住院人均补偿从290元增加到410元。

  今年广西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比上年增加了5元,达到人均50元。为了减少资金沉淀,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广西今年再次对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农民的住院补偿原则进行调整以后,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将不低于65%;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比例调低至16%,住院补偿基金增加至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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