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不会影响外资积极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09: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周奇) 姜恩柱在回答记者有关企业所得税法的提问时说,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以及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并且在做了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的。总体上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到中国来投资的积极性。

  之所以下如此判断,原因有三:第一,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并没有全部取消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第二,为缓解新的税法出台对外资企业税负可能有所增加的影响,在本法通过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中国还将对老的外资企业实行过渡性安排,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考虑它们的利益。

  第三,税收优惠不是外商考虑是否来投资的惟一因素,社会稳定局面、经济发展速度、对外开放程度、综合投资环境、市场容量以及劳动力成本等诸多因素都是他们在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条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所以,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很有必要。RJ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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