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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副局长在“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 11:10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

  认真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在“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 凡

  (2007年2月28日,北京)

  同志们:

  这次“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要。刚才,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我表示赞同。下面,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我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我国素有“自行车王国”之称。自行车对于解决人民群众“行路难”、改善空气环境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自行车被盗问题日益严重,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仅损害了城市形象和社会风气,而且还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生活秩序。群众利益无小事,自行车被盗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市场监管的日常工作之中,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作为检验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之一,尽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尽心尽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专项行动全面推向深入。

  二、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从取缔非法交易、清理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推动旧货业发展等工作入手,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旧自行车交易行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构建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旧自行车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迅速摸清自行车市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加大对社区、学校、机关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坚决打击非法旧自行车交易行为,依法取缔“黑车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被盗自行车,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旧自行车系赃物或涉嫌赃物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对旧自行车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对符合旧自行车经营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旧货物品登记制度,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公开向社会承诺,不销售非法旧自行车;近期内,全国工商系统都要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实现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的全过程的监管。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综合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采取措施推动旧自行车经营业发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发展旧自行车经营业,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于推进节约消费、科学消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合法的旧自行车交易和经营活动,畅通旧自行车交易渠道,推进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并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和旧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对信用好的市场和旧货企业,减少巡查次数;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市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坚决取缔、及时曝光。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执法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制。

  各级工商机关要将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列入当前的重要工作,确保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五落实”;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治理第一线抓好检查督办,推进专项行动全面铺开。

  (二)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旧自行车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着眼,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建立并逐渐完善旧自行车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旧自行车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工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推广典型经验;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这一专项行动,使之深入人心,达到从根本上提高治理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目的。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执法工作成效;加强与质检、商务、建设、综治办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对有关行业协会的行政指导,支持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向社会大众宣传“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同志们,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动这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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