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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全国古籍普查工作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13:25 中国财经报

  将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制度,对列入名录的古籍进行保护,中央财政将给予扶持

  战雪雷

  从2007年开始,文化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以便于古籍保护、管理和利用。2月28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上发布上述消息,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开展古籍普查工作。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国家

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文博图书馆(藏书楼)、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也可以纳入普查范围。流失海外的珍贵古籍,由国家图书馆牵头,通过与海外藏书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海外中华古籍信息数据库。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破损信息和保存状况信息等。古籍普查还对收藏单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

  周和平介绍,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中国古籍的收集、保存、修复、整理、出版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果。2002年文化部和

财政部联合开展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影印复制了758种8990册宋元古籍,现已入藏国家图书馆、省级图书馆和全国100所大学,使珍贵书籍“化身千百”,服务社会,在海内外引起良好反响。

  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2007年普查工作的重点是一、二级古籍普查,建立完善的国家古籍登记制度;2008年至2010年,重点开展二级及以下古籍普查,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初步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周和平透露,我国还将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制度,对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保护,中央财政将给予扶持。名录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善本中产生,首批名录争取年内公布。

  此外,国务院将对古籍收藏量大、珍贵古籍多、管理制度完善、保护条件较好的单位,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今年年底前,报经国务院批准,命名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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