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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蓝皮书:居民文化需求满足度不足1/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09:3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实习记者 张彪

  2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文化产业蓝皮书》显示,虽然2006年被喻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破冰之年,但改革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尤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步伐缓慢,内部改革动力不足。

  在这份最新的报告中,专家认为,在2006年结束了WTO的“后过渡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在多股力量推动下,将进入又一个上升通道。同时,文化体制已确定了改革蓝图,但文化产业依然是一个“有限开放”的领域,存在相当程度的准入限制。

  因此,专家建议,未来需要设计更细的改革途径,才能真正发掘文化的产业内涵,达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最终目标。

  文化消费低迷

  在科学发展观背景下,文化产业作为高附加值、低能耗等特点,被称为具有发展前景的朝阳行业。目前,中国有二十多个省把发展文化产业定为“

十一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并定位为支柱产业。但是专家研究发现,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乐观。

  首先,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仍偏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4年中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GDP的2.15%;从业人员996万人(个体从业人员89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7.52亿人)的1.3%。这是根据经济普查的基础数据重新测算后首次发布的数据。

  同时,文化消费总量过低,居民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不足1/4。据蓝皮书专家、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估算,2006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文化消费总量将为4685亿元左右。

  张晓明分析,“如果人均GDP达到1600美元,恩格尔系数应为33%,文化消费在个人消费中应占20%,实际消费总量应为20100亿元。”

  2005年我国人均GDP就已超过了1700美元,而文化消费总量只有4150亿元,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平均值的差距至少在15000亿元以上。

  专家认为,原因是有效供给不足,而文化产业供给短缺的根源在于市场开放程度过低。

  从出版业来看,在产品层面上市场化程度已经比较高,而企业化和股份化依然步履蹒跚。目前50%的发行渠道实际上是民营发行机构的天下,但却不能“名正言顺”。

  再如,广电业虽然确立了“剥离转制”的改革做法,但其市场化程度比其他文化产业领域更低。因为该领域的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的体制不同,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交易关系。最突出的表现在动漫产业,由于我国电视台的动画播出费极低(播出费只有制作成本的1/10),出现了制作机构的经营活动难以为继的局面。

  “应尽快突破文化体制改革的难点,否则将贻误中国文化发展的有利时机。”

国家发改委体改研究所的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齐勇峰呼吁。

  三种途径突破改革难点

  在结束为期两年多的改革试验后,2006年作为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的第一年,为什么成效不佳?齐勇峰认为,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解决一个难点——如何清晰界定传媒领域的公共性和产业化。

  虽然全国已经组建了几十家传媒集团,但大多数还是按照事业体制、企业化运营的二元体制结构在运行。

  齐勇峰认为,总的原则是按其公共性的强弱,在市场准入、体制模式等方面分类指导,进行改革。如科技、财经、教辅等类媒体,提供产品和服务具有个人性,可以考虑容许非公资本进入。而对于各种形式的传媒集团,齐勇峰建议,下一步改革试点可以有三种途径。

  第一,对于多数兼具公共性和产业性质的传媒集团,可以依据《公司法》,按照整体改制的方式创新体制模式,“双轨制”的传媒集团向企业制并轨。集团公司改制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在资产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上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对接。集团下面可以按产业和事业两类单位分别进行管理和财务核算,同时建立各项管理运营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二,对少数公共性特别强的传媒集团,可以考虑回归事业体制(如中国广电集团),以事业为主体,对下属广告、发行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有限分离,分别执行事业和企业的财务制度。

  第三,借鉴国际经验,择机进行国有传媒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混合解决结构的传媒集团试点。利用

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平台,实现跨媒体经营和国际化经营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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