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发改委五道闸门严管医药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6: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定医药价格的重要会议,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

  从3月1日起,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等五道程序。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保证医药价格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要求从3月1日起,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等五道程序。

  对于制定医药价格的五道程序,守则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成本调查环节,进驻企业进行成本调查,要有两名以上医药价格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调查结果要与企业沟通后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如实反映企业及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在被调查企业用餐,确因条件所限需要用餐,必须坚持吃工作餐并按标准付费。在专家评审和论证环节,要建立健全专家库,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参加评审或论证工作的专家。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不得引导、不得限制专家发表意见。在集体研究和审议环节,召开重要会议时,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同时,对医药价格制定过程中的基础数据、专家意见、相关方面建议、内部讨论的会议纪要等基础资料,要做到记录完整、专卷保存。

  为严肃医药价格工作纪律,守则规定医药价格管理人员不得在工作以外时间私自与企业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医药企业给予的财物,不得接受医药企业的宴请和出国邀请,不得向企业提出个人要求。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参加由企业主办的与医药价格相关的任何活动。同时,从事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坚持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凡在同一领导职位上满5年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交流工作岗位。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31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