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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陈钢 坚持四年告赢新加坡航空公司的中国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14:02 新浪财经

  深圳乘客陈钢历时四年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有了终审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了驳回新加坡航空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判决,判令新加坡航空公司对扣留陈钢护照一事公开道歉,并向其支付两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事情起因于2002年9月6日,陈钢等在乘坐新加坡航空公司飞往马尔代夫旅游的航班时,被强行扣除了包括护照在内的相关身份证件,并无端被迫接受了移民局的身份检查。而同行的日韩乘客却没有遭受此种不平等“待遇”。遂陈钢在回国后以新航侵害其人身自由、妨害其人身权利为由向新航提起诉讼。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历时4年,终于得到一个说法,这给社会公众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在中国日益走向富强的今天,更多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应当善于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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