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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疏堵并施 民间借贷应引入正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55 第一财经日报

  宗新建

  在民间借贷越来越火的情况下,浙江发生不少轰动性的非法集资或者吸储大案。

  “本色集团在这里面是最高调的,涉及的金额可能也是最高的,当然,倒闭得最快。”在义乌做外贸生意的商人傅先生表示,或许也正是看到了本色集团搞得很红,或许是利息真的很高,才会刺激一大批老板稀里糊涂地望里面投钱。

  “地下金融集资资金链的断裂,不仅打破了原有的金融生态,也给中小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甚至有碍社会稳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14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一点应该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蔡灵跃曾撰文认为,受民间借贷资金因素的限制,温州企业只能选择设备少、投资小、上马快、易扩散、投资回收期短的“短平快”投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温州的产业升级。“同时,民间金融作为一种传统服务,很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投资所需要的金融工具创新和大规模融资支持,影响了产业技术结构的提升。”

  “不过,民间借贷总体上还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对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上述专家表示,有鉴于此,对待民间金融不能一味采取“关门政策”,必须区别对待,“堵”、“疏”结合,将民间金融资金“拉”出地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该专家提出了具体的“堵”、“疏”结合措施,在“堵”的措施上,他建议相关部门继续对金融“三乱”进行打压,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对于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控制互助会规模,“坚决打击‘抬会’等诈骗活动”。

  在“疏”的措施上,他认为,首先各个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间融资新动向,及时反映民间融资的风险隐患,以尽早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要约束私立学校、民营

医院、房产公司等在民间进行融资,对确实需要向民间融资的民众,提倡订立要素齐备的借款合同,并在法律许可的利率范围内收付利息。

  蔡灵跃也提出,政府部门应该改造和提升传统民间金融市场,其基本目标是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实现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并轨,具体包括提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组织化和机构化等。如民间借贷契约的票据化;允许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调剂和内部集资;设立信贷组织和社区银行等。

  傅先生认为,民间借贷得以充分发展的原因是因为中小企业从银行借不到钱,在此背景下,也应该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信用管理等配套服务,从而保证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而正规金融机构也应该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门槛。

  状况似乎正在改变,来自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统计数据称,截至2005年底,浙江为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已经达到249家,累计担保总额517亿元,这一数据在2006年又得以飞速增长,极大地刺激了正规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此外,浙江的不少市县都已经开始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该省的桐乡、慈溪、余杭等地,陆续出台政策,按照当年担保公司累计为中小企业担保的贷款总额的2%给予补偿,不管所担保的贷款出不出风险。

  “只有从各个方面发力,才能把民间借贷引入正常的途径发展,以更大发挥其积极作用。”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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