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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努力提升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15:39 上海国资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文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集中,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是各级国资委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07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努力在股份制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公司法人法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面迈出新步伐,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开创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关键要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当好出资人。各级国资委要进一步把握好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要牢记使命。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第二,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国资委能否严格按照出资人定位履行职责,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第三,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搞好国有企业,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这也是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今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级国资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加大调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

  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外资、民营资本投资的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要逐步改制为多元股权的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条件成熟的要争取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也要将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二是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对已经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要尽快实现由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高级管理人员,授权董事会行使重大投融资决策等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尽快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运行和制衡机制。

  三是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

  加大面向社会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力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逐步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

  四是要继续推进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控制力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集中,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是各级国资委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

  要抓紧贯彻落实国办转发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把指导意见与各地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研究确定各地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使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促进地方产业和经济协调有序发展。

  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出资企业继续推进企业内部重组整合,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优化组织结构,强化企业管理。督促所出资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依法诚实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

  规范企业改制,严格产权交易和转让程序,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各级国资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继续严格执行96号文、3号令和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规则,创新竞价方式,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场率和竞价率。不断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评估机构的选择,加大资产评估抽查力度。

  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的新形势,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监管工作。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制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的相关办法,各地国资委也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流转,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要尊重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相关事项的决定权,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抓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是特定条件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国有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到2008年就要结束,各地要抓住机遇,按照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快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内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各地开始总体规划内最后一批项目的申报,力争200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规划内项目审核工作。随后对规划内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债权将恢复为一般债权管理。

  请各地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拟破产企业的预案制定和规划内项目的清理工作。下一步要把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重点转到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上来,各地协调小组要保证资金到位、政策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和国资委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央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国务院交办的任务。

  积极支持帮助国有企业采取分离移交、共建共管、组建集团、市场化改革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要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加强工作协调,创造条件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力争使我们的工作更符合出资人要求,更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一是完善业绩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要少而精,突出关键绩效指标。紧密结合企业战略规划,完善目标确定机制、分类考核机制、价值创造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经营业绩考核谈话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实施精准考核,引导国有企业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还要积极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适应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董事会评价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

  二是加强产权管理。要继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研究制订相关工作细则,实现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公开化和标准化。加强产权管理基础工作,重视产权登记的基础性作用,以理顺产权关系、强化产权管理为出发点,做好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协议转让、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股权管理方案等产权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要强化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积极组织所监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逐步推行财务信息公开化,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力度,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四是坚持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灵敏性。按照企业地位作用、资产规模和管理状况,实行分类监督,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结合各地实际,将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收入分配、职务消费、非主业投资、高风险业务投资、产权转让、股权激励等方面的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加强出资人监督。

  五是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我们已经与财政部多次协商沟通,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方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真正取得预期效果。尚未开展的地方,也要积极研究,加快推进。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要贯彻实施好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与国资委履行职责相关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的清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继续推进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完善,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各级责任主体。

  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

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和途径,使党组织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

  2006年,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圳、厦门和宁波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或委托监管的1031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9693.5亿元,同比增长18.9%;实现利润2097.2亿元,同比增长38%;上缴税金2375.3亿元,同比增长20.4%。截至2006年底,资产总额77350.6亿元,同比增长18.5%;净资产28283.8亿元,同比增长13.1%。159家中央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1368.8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利润7546.9亿元,同比增长18.2%;上缴税金6611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2006年底,资产总额122663.4亿元,同比增长16.2%;净资产53489亿元,同比增长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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