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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2400万元国企房产600万卖给自己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14:27 新民晚报

  虹北房产公司总经理杨荣昌低价出售国有资产——

   明是价值2400万元的国企房产,他却能够以600万低价转卖给自己的公司;明明是改制前国企的资金23万余元,他却指令申购新股抛售所得30多万元予以私分;明明是挪用国企职工安置费42万余元为朋友生意走账,他却将还款留置并予以分赃。日前,上海市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杨荣昌,因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和挪用公款罪,财务经理杨静因挪用资金罪被市检察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走上发达之路

  杨荣昌早年在海军服役,1975年起先后到房管部门工作,1996年到中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后受委派兼任上海中农信

房地产公司、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接收工作小组负责人,并于2000年5月被委派担任下属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他向领导汇报,建议关闭严重亏损的中农信房地产公司和相关联的合众置业公司。但杨荣昌只关闭了合众置业公司,上海中农信房地产公司、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一直迟迟没有最后清算,僵而不死。为妥善安置原有10多名职工,政府发文并决定给170多万元作为安置费用。

  之后,他提出将虹北公司改制,以使企业更有活力,得到批准。2003年,虹北公司资产被评为1000多万元。杨荣昌个人拥有股份70%,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占有30%股份。2003年6月15日,杨荣昌正式与中虹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换一句话说,杨荣昌是虹北公司大老板了,他不再是国有企业的代表人或负责人,也就是说,他是以一个民营企业家的身份和国有企业合资经营一个公司。

  贱卖国企房产

  奇怪的是,他的手里还捏着上海中农信房地产公司、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单位印章和财务印章,领导没有解除对他的任命和委托,从而形成了“三个公司,一套班子”的局面。国银公司有几千万元的资产,但人去楼空,名存实亡。尹某和杨静等人在公司被接管后,和其他遗留的几名职工于2001年人事关系全部转入虹北公司,尹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也是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考虑到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最终会被关闭,尹希望出售房产。这正中杨下怀。实际上,上级没有正式任命和委托管理,尹无权出卖国银公司资产。

  国银公司等被接管的遗留人员包括尹甚至不知道政府为妥善安置10多名职工,已发放170多万元作为安置费用。杨要求以低价购置场中路两处房产,理由也是“安置原国银职工十年”。此后,国银等公司职工也始终不知道约定的安置条款。有的人被开除,有的人出国,有的人辞职,余留人员所剩无几。

  杨荣昌欺上瞒下,蓄意将企业的优良资产剥离,尹出于小算盘,没有向领导报告,2400万元的国企房产经过暗箱操作就以600万贱卖。

  侵吞安置费用

  杨荣昌为彻底掏空被接管的国企,连政府发放的职工安置费也敢于侵吞。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杨荣昌将国有的虹北公司资金存入某信托投资公司申购新股,所得利润23万元。2003年4月,虹北公司改制评估时,杨荣昌吩咐杨静予以隐匿利润所得,结果未计入转制评估基准日净资产总数。

股票收益后来转入振虹公司账户就分掉了。根据司法会计查证报告,2006年8月信托投资公司账户销户,余额55万元全部取出转入振虹公司。

  仁义置业公司朱经理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荣昌借款42万元,杨荣昌二话没说,让杨静将安置费170多万元剩余的资金从中农信公司出借。两天后,朱经理将钱款还回去,杨荣昌打电话指示她还到振虹公司。

  振虹公司是何许人的?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明,杨荣昌不仅是虹北公司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还与徐某、杨静等人先后设立了上海宏源公司、振虹公司等几个私营公司,法人代表均为杨荣昌。款到账上,杨荣昌立即指令三人按比例将42万余元分掉。一直在外接洽工程的徐副总,直到案发才明白自己分得的是不义之财,是那些走投无路的遗留人员的安置费!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在批准逮捕案犯杨荣昌和杨静后,向中虹集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控,对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家底,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范性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并加强监督制约,严防国资流失。”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曹小航 王建国 周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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