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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在佛山看守所进行 法官上门宣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11:36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方钟 曹晶晶)张海案一审宣判于昨日下午5时许在佛山看守所进行,判决书厚达79页,半小时后宣判完毕。 据前往看守所进行宣判的法官介绍,由于本案的主审法官身体不适,无法组成合议庭,因此将原本在佛山中院进行的开庭宣判改为在看守所中进行。 下午4时许,许多媒体记者就已经赶到看守所,但除了张海的两名辩护律师之外,包括张海母亲在内,其亲属和在场的记者均被禁止进入旁听。大约5时30分,法官与律师的身影才重新出现在铁门外。 据张海的代理律师事后描述,判决现场是看守所的提审室,室内有一张水泥凳子,只有约十七八平方米。屋内共挤进了十多人,包括张海及其辩护律师、法院工作人员、公诉方工作人员等等。判决书厚达79页,法官用了大约15分钟念完其中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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