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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实现两大突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03:28 第一财经日报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实现两大突破 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12日表示,此次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两方面突破,一是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要将所退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并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制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二是对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实行税收先征后退的范围比较大。 朱志刚说,退税税款转国家资本金的做法是一次机制创新的尝试。税收返还以国家资本金形式注入企业,企业不能直接以所退税款削减成本作为价格竞争的手段,更不能作为利润直接分掉,而只能用于企业长远的发展目标。与直接减免相比,转资本金的做法重在充实企业的资金实力,增强其发展后劲,逐步培养其核心竞争力。而且,由于以税收返还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企业本质上属于政府投资行为,这样做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另外,将退税税款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是这项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充分尊重企业的选择,由企业自主决定,这样做可以使有限的财政资源流入到真正需要国家资金支持的企业,而不会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 此外,由于进口零部件、原材料种类繁多、技术问题复杂,直接减免进口税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同时由于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如果仅对进口环节的零部件直接减免税,减免的进项税款在产品销售环节就会被重新征回。因此,大范围地对装备制造企业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税收实行先征后退可以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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