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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敢为张海无罪辩护 健力宝迷局未有终局迹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 16:53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韦文洁 “事情差不多已经摆平”。在2006年12月18日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徐玉发估计,张海案本月二十几号就可能宣判,不会再拖。 但直到新年迎春的鞭炮响过,外出的亲人踏上了返乡的旅程,张民和徐玉发这两位张海的代理律师望眼欲穿,仍然没有等来法院的判决。 “等待的时间越长,案件的转机和变数就越多。”这种担心和忧虑,在他们心头似杂草疯长。 转机 “张海无罪。” 今年1月18日,在佛山市中院的第二次庭审中,对检方指控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1.2亿元的职务侵占和9400余万元的资金挪用,张民律师出语惊人。 “我敢为张海作无罪辩护,源于第一次庭审中的意外收获。” 去年11月2日下午4时40分,在张海及其律师的一再要求下,检方出示了一份确认书。这份由三水正天公司于2003年6月出具的确认书证实,有一笔2000万元的进款确实是三水正天公司的应收款,而非某个股东个人的。 见到这份确认书,张海一度激动得落泪,认为这份证据将为自己洗脱部分罪名。而在庭审进行到下午5时30分时,一份更为关键的证据被戏剧性地发现了。 在法庭质证的过程中,法警拿着厚厚的检方证据目录让张海确认,其衣服袖子上的纽扣带起了压在下方的几页纸,而张海的眼睛非常尖,就在这一瞬间看到了两份关键证据。 张民发现,这两份证据没有列入证据目录,便立即提请法庭调取这两份“关键证据”。 而检方不愿意将两份证据提交法庭,控辩双方由此展开激烈辩论。张海坚持说,这两份证据就能证明自己无罪,而控方坚持不提交这两份证据。 经过休庭之后,合议庭作出了由法庭调取这两份证据的决定,这两份证据才得以出现在庭审当中。 这是两份什么样的证据呢? 一份是正天科技公司与裕兴公司签订的借款、还款协议,借款协议签字人为叶红汉和张海,并加盖有三水正天公司的公章。还款协议中除了上述两人的签名还有祝维沙的签名。另一份是裕兴公司的董事会纪要,说明裕兴公司借款2.38亿元给正天科技,并责成祝维沙负责分两段时间收回这笔借款。 张民说,这2份证据足以说明,正天科技收购健力宝的资金确系祝维沙经裕兴董事会同意借给张海的,所谓“用健力宝的钱收购健力宝”的说法难以成立。 这2份新材料的出现,不亚于在法庭上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使本来没准备为张海做无罪辩护的张民,一下子坚定了做无罪辩护的决心。 变数 “2份神秘关键证据”的亮相,使本案可能出现转机。 今年1月18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时,张海案的庭审便显得有些“平静”。控辩双方对从2亿元变成了828万元的这笔资金的定性问题,展开了争论。 佛山市检察院认为,2003年4月,张海为偿还一个名叫付秉三的100万美元的欠款,指令上海健力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代健力宝交保证金的名义,向付秉三旗下的广州番禺华泰公司划款人民币828万元,形成资金挪用。 对此,张海和律师解释说,这100万美元是张海早期公司河南心智1996年左右欠付秉三公司的100万美元,而当时河南心智公司的股东只有张海、陈晶彧和现在方正科技的李友3人。河南心智收购健力宝后,方正科技退出了对健力宝的收购,但是方正科技在健力宝集团中留有房产和车辆,总价值千万。这样,由李友、张海和陈晶彧3人的河南心智承担100万美元的债务就用那1000万元的资产抵偿。 健力宝集团原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曹庭武证实,这笔债后来就用健力宝的现金来偿还,而那些车辆和房产就留在健力宝集团。曹庭武还证实,这件事情在2004年初的一次会议上,得到健力宝集团当时的董事叶红汉、张海、李友等人的同意,而证实此事的会议纪要则需要法庭向有关方面调集。 一番激烈辩论后,检方坚持认为张海的挪用资金罪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海则称这828万元是3个公司之间的三角债,不涉及他个人的资金挪用罪名,而且强烈要求法庭调来2004年的那份会议材料。 “材料一摆,白纸黑字写的,什么东西都清楚了。”张民认为。 针对公诉人指控张海挪用健力宝资金518万元用于个人购置别墅一事,张海则辩称:“那是我的工资,我在健力宝工作了3年,从没有拿过工资。”据了解,在健力宝集团,他及叶红汉、叶选基的工资发放均采用此种形式,即通过将款项转入各自的关联公司账户来完成。徐玉发律师则认为,在第一次开庭时,检方已经出具过一份审计报告,显示健力宝公司尚欠张海1000多万元工资,而其他高管也采用和张海一样的方式收取工资,因此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在第二次庭审中,此前挂在张海身上的1.2亿元资金职务侵占和9000多万元的资金挪用,检察院在本次开庭时并没有提及。徐律师认为,此次开庭表明,检察院没有新的证据证明张海职务侵占和资金挪用。 “替罪羊” 为了洗脱挪用的罪名,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张海的家人和徐玉发为此曾经北上南下取证,但是证人最后还是没有接受取证。 张海本人认为,检察院指控自己挪用这828万元的根据是健力宝集团郭泳的口头证明,而郭泳的这份证词本身就值得怀疑。“如果让我出去,我也可能证明郭泳证词是在受到一定压力的情况下作出的。” 在此后的庭审中,张海曾多次提到,在已经出示的500份书证,90份证人证言里,有证人或同案犯作伪证的嫌疑。 在法庭质证阶段,张海对检方出示的每一份证据都表示怀疑,使用频率最多的言语是“这和事实不符”、“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谎”、“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对于原健力宝执行总裁张金富的证词辩驳最多。 11月2日,张金富的证词由检方在法庭宣读后,一直平静的张海开始有点激动:“请问张金富有没有说,我是以何种形式指使的?为什么张金富只有证言,而没有相关的书证,如果我真的让他将近两亿的资金违规划转,他作为一个曾服务于多家海外上市公司的高管,竟然连给自己留一点凭证的意识都没有吗?” 张海表示:“我虽然是大股东,但是叶红汉和祝维沙联手则占去60%的股权,而且我从来没有当过一天三水正天公司的法人,许多事情完全可以绕过我。” 作为该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祝维沙也通过检方出具了证词。听完张金富和祝维沙的证词,张海说:“健力宝卖掉之后,祝维沙和叶红汉都落得上亿元的实惠,可我却要在这里坐牢。如果说为了朋友义气,我可以做替死鬼。但是,我不想做替罪羊。” 张海及其律师请求,法院应传张金富和祝维沙两人出庭质证。 据悉,张海案发之后,张金富一度去向不明,而此次检方出具的张金富的证词均取自香港。而另案处理的祝维沙目前已取保候审。 受益者 11月3日,在第一次庭审最后的双方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虽然张海一再将三水正天与其个人区别开来,以表示现有的侵占及挪用资金行为均为公司行为,但检方收集的证据证明,三水正天本质上就是张海个人掌控的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的营业场所,而且具体运作由健力宝集团的投资管理部负责。“这说明三水正天其实就是张海为实现其个人目的所设的公司,三水正天的行为不过是张海为掩盖其不法行为的空壳。” 而张海再次否定该指控,称其并非三水正天的实际控制者,且三水正天有正常的经营运作行为,其所作所为并不等于张海。 据健力宝集团董事会秘书纪治当天出庭证实,在健力宝内部,为三水正天的股东及法人代表均留有办公室,而健力宝大厦的第三十八层,除一间会议室外,整层供三水正天法定代表人叶选基个人使用。 纪治称由于叶红汉与叶选基为叔侄关系,所以“我们一般认为(叶)红汉的行为,就是法定代表人授意的。” 在这次审判中,从一开庭张海就反复强调“宁当替死鬼,不做替罪羊”,自己是中了祝维沙和叶红汉的“埋伏”。因为他们两人获得上亿元的好处,而他却吞咽了19个月的牢饭。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在侦查阶段的“共犯”祝维沙“消失”在了起诉书中,在此前的8月,他已经被有关部门取保候审。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健力宝真正的控股公司是三水正天公司,该公司三大股东如今命运迥异。股东之一的祝维沙通过借款收购健力宝,在匆忙转手之后,最终也未能逃过一劫,与张海几乎同时被拘,涉嫌罪名同样是职务侵占和挪用。出来时头发全白,在三水正天公司的股权据称已被迫全部交出。 占三水正天公司40%股份的大股东张海,同时还拥有健力宝饮料厂的后身———健康产业公司10%的股份,但目前身陷囹圄。三水正天公司曾经的三大股东,如今只剩下叶红汉一人平安无事。张海是否会重蹈祝维沙覆辙,交出所有股份从而脱罪? 在张海任职期间,曾出资购买了平安股份7400万股。平安股份在香港上市之后,股价稳步提升。张海当初以每股3元购入的这只股票,如今已经涨到30多元。这也是张海一直自鸣得意的一笔高明投资。这笔曾经最终压垮健力宝集团的近5亿元资金投资,如今翻了数倍,价值高昂。 而作为投资方的正是健康产业集团的两个股东———叶选生和张海。据今年胡润百富榜,三水正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选生以10亿元排名第324位。而在今年胡润金融富豪榜中,叶选生位列第十二,叶凭借的正是来自平安保险的股份。 有媒体调查发现,叶选生其人在三水相当神秘,从政府部门到所在公司,对此人均讳莫如深。据悉,三水正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叶选基,叶选基正是叶红汉的叔叔。叶氏家族正是广东本地老牌的显贵家族。 事实上,叶氏家族才是三水健力宝的幕后老板,而资本大玩家张海则只是一个被推上前台的人物。” 《财经》则报道:“叶红汉这位张海曾经的收购伙伴从未真正出资,也因而一向游离,如今却在健力宝的残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005年9月,李志达将健力宝集团股权转予叶,同时将健力宝贸易公司售与台湾统一。过渡人物叶红汉由此成为健力宝集团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而从张海母亲朱乐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得最多的两句话中,“张海想做实业,可惜股东不合”,“私下里讲,为了我儿子好,家人劝我现在不要多讲话。”不能不让人感到,张家似有难言之隐。 迷局悬疑 徐玉发则透露,因多项指控明显证据不足,今年1月5日,张海已经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但法院一直没有批准,也没有驳回。 而不同的意见则认为,虽然11月2日那天出现了3份有利张海的证据,但和被用车子推进来的数百份证明他有罪的材料相比,还是未免势单力薄。 但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张民律师都拒绝做任何评价。据他透露,张海一直在向他保证“身正不怕影子斜,也不会任人摆布”。 据知情人士分析,按照张海心高气傲的个性,一旦张海摆脱目前的状况,那么一直不承认健力宝股权转让的张海肯定不甘心将股权白白送出手,围绕健力宝的争夺有可能还要继续。 而据佛山中院的一位法官在庭审结束后透露,即使张海在诉讼案中胜诉,他也不能立即拿回健力宝40%的股权;而即使他拿回了那部分股权,他还要面临下一场更为严峻的刑事指控。 一位业内专家则认为,近年来股东之间的矛盾,无论是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之间,还是民营资本相互之间的矛盾,都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这种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而更可怕的是在解决争议的方式上,屡屡出现民事纠纷刑事化现象。 “要想身体好,请喝健力宝。”眨眼间张海案已经进入了第三个年头,但健力宝迷局似乎并没有终局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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