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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设品牌发展专项资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陈达 商务部将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商务领域内品牌建设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自主品牌展览、展示和推介,支持品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国内外相关认证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商务部7日公布了关于品牌促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商务部提出,今后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安排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使用科技兴贸资金、产品研究开发资助及技改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 结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自主品牌企业在国外投资建立和扩大加工、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安排使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资金。 在公布的若干意见中,商务部决定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向自主品牌企业倾斜,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自主品牌企业列为“重点支持客户”,开发有利于自主品牌建设的保险产品和承保模式,为自主品牌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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