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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福建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权将下放到县一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0:36 国际商报

  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放宽了对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授权条件,一些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福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将可以受理外企登记注册。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陈乙熙表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原来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受理,此后第一批授权到省一级,再后来国家工商总局又授权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市来受理。此次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福建省一些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市)工商局,这是一种突破。

  

福建省工商局外资分局局长郑宝明说,福建省将对辖区内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00户以上,且经福建省工商局批准设有外资登记管理专职机构,有四级以上专职注册官,并具备相关辅助条件的县(市)工商局,指导其完善条件,做好申请授权工作,争取基本符合条件的县(市)局都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

  《意见》还规定,支持福建全面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试点“电子签章”,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网上年检和“电子签章”试点也将减少企业办理手续往返次数,减少企业商务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年检工作的提速。今后外商投资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办好企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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