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宏峰:大股东成了操盘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天津宏峰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在今年1月23日至2月5日,分4次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共卖出8980400股,买进4001700股。除去费用,未产生差价收益。
 
合法不合“身份”
 
  对照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松山黄金公司“倒腾”天津宏峰股票,其实并不违法,因为经过股改之后,支付了股改对价的松山黄金所持有的天津宏峰股权已获得了流通权。虽然存在着限售期,但只要过了限售期,只要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松山黄金就有权买卖天津宏峰的股份。据了解,天津宏峰在去年1月11日实施了股改,在完成锁一爬二后,今年1月19日松山黄金持有的天津宏峰股权的5%股份获得自由流通权。在买卖过程中也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公告义务,也就是说,松山黄金“倒腾”天津宏峰股票是合法的。
 
  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不太符合松山黄金产业资本的身份,因为作为控股股东,理论上应该从产业资本角度帮助上市公司经营,引导上市公司将业务做大做强,而不是在二级市场考虑如何倒腾股票。更为重要的是,松山黄金在二级市场的频繁交易,与当年做庄者的操作手法并无二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市场的股价走势,如果天津宏峰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松山黄金则难以摆脱瓜田李下的舆论压力。
 
  连天津宏峰也似乎有“看不去”的感觉,不得不在公告称“本公司提醒公司大股东,股票交易必须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执行”。
 
会否成为常态?
 
  业内人士还担心,松山黄金公司如此的“倒腾”股票会否成为日后控股股东减持过程中的常态?笔者认为,这种概率是存在的,因为业绩一般、缺乏机构资金入驻的小市值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流动性不佳,而且一旦A股市场进入到量能萎缩的调整状态中,这种流动性不佳的特征将更为明显。此时,如果控股股东抛出一笔大卖单,极有可能使得二级市场股价出现急挫,这明显也不符合控股股东的利益。
 
  所以,控股股东要想减持股票,只有通过频繁的操作,激活二级市场股性,从而达到在股价平稳中减持的目的,松山黄金经过如此的“倒腾”之后,也不过减持天津宏峰1.17%的股份,可以想见,对于类似于天津宏峰的小市值个股,控股股东的减持难度有多大。
 
  对于类似于天津宏峰个股的控股股东,未来减持可能确实需要反复卖出、买入的循环才能完成减持的目的。这更加显现出目前的信息披露细则中需要增加控股股东操作的次数这一信息要求的必要性。
秦洪 渤海投资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