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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费纠纷猛增专家促立法先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2:34 第一财经日报
赵杰 北京池老汉和40多名业主因为供热收费等问题与小区物业打了四次官司,但“屡打屡输”,池老汉表示“再也折腾不起了”。 此类案件,北京市法院2002、2003和2004年分别受理了1089、2035和4209件。 “供暖价格随着供暖改革的推进,成为一个大问题。”社区问题专家魏公呐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中华律师协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研讨会,探讨如何通过推进立法来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据透露,讨论形成的意见,将以议案或提案的方式提交3月份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 过去几十年,中国一直实行“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供暖体制,当前进行的改革,就是要由集中供暖变为分户供暖,计费按分户计量用热量收费,补贴方式有暗补改为明补,以期达到节能公平的效果。 但在实践过程中,围绕供暖费的纠纷不断增多。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认为:“这种结果和缺乏一个科学的定价机制直接相关。”包括定价原则、定价程序等等,现在都没有很明确的规范。 时下,围绕取暖费收缴问题出现的纠纷主要有几种,其一,取暖但拒绝交公摊费;其二,不取暖,拆掉暖气片,被判交采暖费;其三,不取暖,交了公摊费,被判接受供暖。 除了以上问题,“未来可能还会出现新的纠纷。”北京义派影响性诉讼研究中心理事会秘书长王振宇认为,按照现状,采暖用户擅自拆装暖气片组来减少交费等行为也将会引发矛盾。 魏公呐认为,中国热改最基础的应该是“立法先行、司法独立和监管有力”。 至于立法,他认为,应该兼顾买方(采暖的百姓)、卖方(供暖公司)和监管方(政府)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其分别予以明确,力求平衡,特别要考虑低保人群的采暖问题。 在定价机制问题上,盛洪认为,立法要把政府行为予以明确,“可以参照别的公共服务品,普及公共服务意识,给予业主适当的政府补贴”。 社区专家舒可心则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解决包括供暖纠纷等诸多问题刻不容缓的事情,而法律应该对业主委员会的身份、权利和义务等在现有基础上给予明确。 据了解,供热立法的制定已经明确列入了建设部的“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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