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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禄公路18天损坏 收费站是否取消有争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52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刘艳 李强 云南普吉收费站该不该取消 在刚刚结束的云南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关于“要求取消昆禄公路普吉收费站”的议案再一次出现。 这个议案已经连续六年光顾省人代会,前五年都没有被采纳通过。 一条云南名气最大的公路 新建昆禄公路18天就坏了,这条新闻上了央视《焦点访谈》后,一夜之间让昆禄公路成为当时云南名气最大的公路。 昆禄公路是1995年武定地震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到灾区研究抗震救灾、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帮助昆明北部几个国家级、省级重点扶贫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时决定修建的一条扶贫路。 该路全长72公里,投资3.77亿元,南起昆明市西北大普吉,北至禄劝县城,被定性为“扶贫路”,属于云南省的地方二级路。1998年5月完工后18天,一些路段大范围填方路基沉陷,填挖结合部路基不均匀沉降,边缘坍塌,路面悬空,纵向开裂。 为此,又投入1亿元返工。1998年6月试通车,1999年5月完工验收,2000年5月竣工验收。 昆禄公路途经富民县和禄劝县,在主道大普吉、龙潭设两个主道收费站,在龙庆设一个匝道堵漏点。 该路前后两次共投资4.77亿元,其中富民县和禄劝县都参与了集资修路。记者了解到,富民县群众让出了自己的土地,县政府在财政很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了1068.24万元。除此之外,全县干部职工按照副县以上干部人均不少于500元、副科以上干部人均不少于400元、一般干部职工人均不少于300元的标准进行了捐资,各种大小机动车辆以每辆每年8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进行筹资,全县共筹措资金1827.82万元;禄劝县副科以上干部每人捐资400元,一般干部每人捐资200元,各种大小机动车车辆按800元-1000元标准捐资,全县一共筹措资金740万元。 公路建成通车后,从昆明至富民的距离只有23公里,途中的普吉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费标准为:1吨及以下货车和小汽车每车次8元;3吨及以下汽车,每车次10元;5吨及以下汽车每车次18元;8吨及以下汽车每车次25元;10吨及以下汽车每车次35元。 “不修路我们的产品运不出去;修了路,运输成本却成了最头疼的事。”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的任经理对记者说:“我们的产品都是先运到昆明,然后再运到全国各地或者出口国外,2003年我们运出成品8万吨、肥料级副成品3万吨;运进1万吨煤炭、16万吨磷矿石、2万多吨石灰钙粉,进出一共是38万吨。算下来,总运输成本为13.3万元。2004年、2005年,运出、进产品50多万吨。这两年更多。 富民明熙苑度假山庄总经理李先生说,富民县是云南省的养生之地,昆明人都认为这里适合度假,可就是成本高。从昆明到度假山庄只有17公里,可是来回过路费就要16元。 富民县招商局局长毕云强说,“2005年,我们谈了30多个项目,其中有50%都是因为运输成本太高而没谈成。2006年本来可引进100家,也是因为运输成本的问题只来了20多家。” 毕还告诉记者,2006年8月6日,省政府同意在富民成立国际养生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目标是3年见成效,5年大发展,10年创辉煌,“如果收费站取消,我们2年就可以见成效了。” 收费标准从何而来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在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对过往昆明至禄劝公路车辆收取通行费的通知》云交费(1999)262号中,记者看到了有关收费方案。另外,记者在普吉收费站的《云南省收费公路公示牌》看到:收费年限为1999年6月起至2011年6月止。 收费方案的依据是什么呢?记者打通了云南省交通厅相关部门的电话,被告知现在云南所有收费公路的资料和相关事宜已于2006年4月全部移交给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交通部门不再干预。 记者找到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征费管理处的曹处长,曹说,他们不负责制定标准,只是根据车流量、资金的注入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报一个《工程可行性报告》给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核准以后再交由省政府批。可是由于他们刚接手过来,而且这条路时间太久,所以制作报告的资料没有办法找到。 云南省发改委价格处方处长说,收费标准的制定是由省交通厅牵头,具体怎么制定他们不太清楚。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在云南省交通厅,一位负责人跟记者解释说:“收费标准是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昆禄公路当时的业主是昆明市交通局,不是交通厅,交通厅没有参与制定标准。昆禄公路的投资来源渠道归投资公司,有项目建设单位,当时归建设局,投资比例是建设单位管,现在项目建设单位早已经散了。” 收费站是否应该取消 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中有这样的内容: 杨兴义代表提出的“撤销昆禄公路普吉收费站”的建议,省交通厅在答复中说:鉴于昆禄公路属省地合建项目,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按比例由我厅返给市政府,以支持市政府自身的公路建设,如撤销普吉收费站,将造成国家资金较大损失,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就目前国家的法律和我省法规规定以及公路建设现状看,现不宜撤除昆禄收费站。 记者没有找到该路当时贷款的具体数额,只是了解到了富民县和禄劝县从1999年至2006年本县机动车缴纳的过路费的金额:至2006年,富民县全县机动车在普吉收费站缴纳的过路费近2亿元;禄劝县在龙潭收费站缴纳的过路费合计4459.22万元(不包括在普吉收费站缴纳的过路费)。 一位专家分析说:“按第一次投入的3.77亿元,假设全是银行的贷款,还清贷款根本不需要到2011年。如果按两次投入的4.77亿元算,到2011年还清是有可能的。但是这多出的1亿元应当是腐败导致的损失,不能让公众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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