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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办强化目标化考核管理 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16:32 审计署网站
审计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创新的前瞻性,同时又要兼顾其渐进性。多年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始终坚持通过积极完善目标考核不断加强管理创新,使管理创新成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引擎,让目标考核成为引导全办职工努力工作的方向舵。 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1992年,该办率先试行了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了《各项工作考核办法》和《干部考核办法》。为各处室设置的三大类共57个指标中,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年终根据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计算总分,排定名次,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依据。《各项工作考核办法》和《干部考核办法》囊括了审计业务、基础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等各方面。这两个考核办法互相补充,相互支持,构成了该办考核管理体系基本框架的雏形。 引入目标管理理念,考核工作在不断创新中上水平。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该办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审计署“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方针的提出后,对特派办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沈阳办作为一个老办,经过近10年的稳步发展,一些工作开始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如在抓大案要案方面成果不够突出,在最能体现审计成果的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中,连续多年榜上无名。该办经过认真的分析和充分的讨论,最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原有的考核是“秋后算账”式的,重点不突出、目标不清晰,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为突破这个制约该办发展的瓶颈,该办在2001年初步建立了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信息、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审计质量、计算机辅助审计等项内容设立相应的指标。各处室负责人在年初与办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未能实现工作目标的处室没有“评先”资格。同时,为突出审计署确定的工作重点,在目标责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考核奖励办法》、《审计信息考核奖励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等。在这些办法中,设定了具体量化的指标,并按设定的指标对考核的处室和个人计数积分排序,年终公布通报结果。通过明确、量化、刚性的考核机制,把大家的热情和潜能激发出来,把着力点引导到署党组确定的全年审计工作重心上来。 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推行成为该办管理工作的一次“革命”,它将原来在年末以计分为基础的指标考核法,调整为与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照检查的达标考核法,变以往年度的审后考核为审前控制,变审后总结为审前计划。这套激励与约束统一的管理机制,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统揽,引领和驾驭全年各项工作。“关口”的前移,突出了年度工作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极大地调动了各处室及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该办对干部考核的重点和方式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2004年初,该办结合目标考核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实施了特派员与分管有关处室的其他办领导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分管办领导要对其分管处室全过程抓一个优秀审计项目;亲自审阅一个项目的审计档案;在审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00天;确保分管处室不出现违纪问题等。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目标责任链”,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即在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的基础上,特派员与分管有关处室的办领导、分管办领导与主管处室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处室内部再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个人。在此机制中,将年初目标定责、年中工作履责、年末考核问责相结合,领导、处室、个人联动,三位一体,不留死角和盲点,把目标、责任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的始终。 为引导大家有意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该办党组在2005年初提出 “开拓创新、严谨细致、争创一流、持续发展” 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为此,该办对各项考核指标又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和优化,将年度工作指标全部量化、科学细化。通过制定工作标准,确定工作时限,使得考核方式简单明了、指标设计科学规范。如在审计信息方面,将过去审计信息高层次采用“一刀切”所有业务处一律5篇次,改为审计信息被审计署采用的总篇数要在对口专业司排名进前9名为达标,排名进入前6名具备“评先”资格,变过去横向比较为纵向比较,彻底解决了困扰该办多年的由于处室间在审计署对口司局编发审计信息绝对数量差异过大而导致最终考核结果失真问题。审计信息指标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处室在审计署的争先创优情况、在各特派办同类处室中所处的实际位置,使考核真正为“争创一流”服务,为“持续发展”助力。 同时,与之匹配,该办及时出台了《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办法》。在半年整训期间,对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以促进办领导、各处室有效地改进、调整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在年终整训期间,对分管办领导、各处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的奖惩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办法》明确了责任内容、责任标准,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在“定责、问责”的基础上促进了“履责”,进一步增强了制度效应,形成了自觉工作机制,完成了管理工作上的又一次飞跃。 明确了工作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效。考核是一种导向,明确了目标就明确了方向。该办全面启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在全办激发出深刻的思想观念转变,强化了责任意识,使全办上下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不努力就完不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要完成这些指标必须不断“开拓创新”,必须做到“严谨细致”。 实践证明,目标责任考核已成为特派办加强自身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近几年,沈阳办通过积极深化目标管理,审计成果不断凸显:审计信息工作在特派办中一直名列前茅;2004年,沈阳办的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专项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一举结束了该办多年没有优秀审计项目的历史。之后,对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项目也在次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吉林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部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国表彰项目;该办查出的交通银行某分行虚假核销贷款案、某电力公司领导擅自挪用资金案、某大学城违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被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的报告中予以曝光后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先后进行了跟踪报道。2005年,该办上报的审计信息被署《审计要情》、《重要信息要目》采用41篇,采用篇数居18个特派办首位,达到建办以来的最好水平。在审计署首次对地方特派办量化考核评比中,该办夺得了各项工作总分第一名……(康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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