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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构建全覆盖社保体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15:30 扬子晚报
2月2日至3日,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昆山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07年,我省将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扩大城乡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努力使江苏城乡人口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 “全民医保”,城镇非职工居民可“刷卡”看病 据透露,今年医保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我省将全面推进城镇非职工居民(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包括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生、儿童等,都将纳入“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他们将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刷卡”看病,以大病统筹为主,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目前省内正抓紧制定相关文件,省财政即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困难地区实施这一制度给予支持。 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2%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年筹资标准在不低于50元的基础上继续逐步提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即使在异地公立医院就医,也能回家乡按规定报销。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措施。 建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 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将财政资金用在促进城乡人口就业再就业的“刀刃”上,重点确保双失业职工、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安置工作,保证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2007年,省财政通过年初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5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给予补助。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及其他特困群体进行临时救助。 对特殊的弱势群体五保户,我省将根据其本人意愿,分别进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同时,继续扶持农村敬老院建设,使2007年底全省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为此,省财政已安排1.5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苏北五市敬老院建设。按规定,五保户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应随着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 今年,我省将新建改建50个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对贫困家庭和社会福利院6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管好老百姓“活命钱”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省要求,依法加大社保基金的征收力度,任何地方、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把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社会保险基金必须纳入单独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项基金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本报通讯员 苏财轩 本报记者 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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