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共同协作 共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0:48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1月26日,第二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在京举办,来自政府部门、企业和媒体的各方代表,围绕“全球责任,共创和谐”的主题,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竞争力等共同关注的话题。

  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就政府部门与企业相互协作,共同履行和承担好社会责任的问题作了精彩发言。

  李东生认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他说,谋求自身发展是企业的天职,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但不是唯一目标,履行和承担好社会责任同样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这两个目标同时也是社会衡量企业发展的标准,两个标准的结合反映出企业发展的水平和持续发展的潜力。

  李东生认为,企业履行和承担的社会责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实现自身又好又快发展;要落实

科学发展观,保护环境,保证安全;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力所能及地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如扶贫济困、关爱病人、捐资助学等。

  而建设

和谐社会仅有企业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政府部门必须要与企业相互协作,共同履行和承担好社会责任。

  具体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监管市场和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的职能,也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重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企业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从这个角度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严格执法,打击各种市场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诚信守法,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有人把市场比作赛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扮演着裁判员的角色,而企业则是比赛场上的运动员,只有裁判严格执行比赛规则,运动员自觉遵守比赛规则,才能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必须各司其职,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及社会责任,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企业才能够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环境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因此,从全局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而是裁判员和运动员式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今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特别强调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正确处理服务经济发展与市场监管的关系,自觉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李东生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寓监管于服务,和广大企业共同努力,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尽心尽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鞠 文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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