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批权不存在下放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0:19 经济参考报

  记者:张晓松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1日表示,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做出的调整,“不涉及建设用地审批权,调整的只是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的建设用地审批权仍在国务院,不存在下放问题。”

  这位负责人是在当日就调整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答记者问时,针对一些媒体报道的“这次调整是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这一说法做出了上述表示。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报批程序、二是报批内容、三是审查责任。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调整是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一项改革,意义重大。由于中央部门主要审查用地规模、区位和规划用途,许多具体的审查事项放到了省一级,有利于国家加强土地

宏观调控,强化省级政府责任;在国务院一次性批准用地后,城市向省级申请实施方案应当更便捷、灵活,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调整审批方式后,国土资源部可以从许多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精力,加强调查研究与对地方工作督导,有利于更好地转变职能,强化用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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