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农村金融改革之吉林梨树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04:09 第一财经日报

  霍侃

  “银监会批准我们作为试点,也就是给互助社发户口了。”昨天,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榆树台镇闫家村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下称“百信资金互助社”)理事长姜志国在电话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这样表示。

  日前,四平市梨树县榆树台镇被确定为银监会在全国6省(区)农村金融改革的36个试点之一,作为全国资金互助社的先行者,百信资金互助社将按照银监会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组。

  百信资金互助社成立于2004年7月,目前注册资本6万多,发起人10多户。两年多来,百信资金互助社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制定了《梨树县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方案》,对社员入股分红、贷款付息以及互助社风险管理做出了规定。但是,今后作为正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还有很多有待重组完善的地方。

  姜志国说:“作为试点,我们对自己应该要求更高点。”

  作为设立在行政村的互助社,百信资金互助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注册资金还没有达到要求。《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但是,百信资金互助社目前注册资本只有6万多。至于如何补充资本金,姜志国说,管理条例刚刚出来,还没有确定。

  提高业务水平对于姜志国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经理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应通过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

  “前几天四平银监局有人来调研,还告诉我要参加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姜志国说,“金融专业性很强,我也没有学过,不知道有没有参考资料,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考。”

  姜志国现在还担心的是,互助社没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防范设施”。“现在营业场所就是在自己家里。”姜志国说。

  姜志国认为,对于村级互助社,刚开始起步需要国家财政配套的支持。他说:“一共筹集股金10万,要有营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要注册,还要支付会计出纳的工资,一套下来钱都快没了,还怎么社员互助呢,这都是现实的问题。”

  目前,百信资金互助社只向社员提供贷款业务。《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拓宽了互助社的业务范围,规定互助社可以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按有关规定还可以开办各类代理业务。

  “可以开办各类代理业务”让姜志国看到了希望。他说,这样互助社可以考虑跟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合作了。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是

银监会在吉林省的农业保险试点。姜志国说,由于交易成本过高,保险公司不愿意与个体农户联系,希望通过互助社向农民开展业务,以前这家保险公司也与互助社谈过合作,但是由于互助社不是企业法人,最终没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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