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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预拨92亿元支持全国农村义务教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3:25 第一财经日报
财政部催促地方按分担比例足额拨付,并列入预算 季谭 昨天财政部发布消息,中央财政今年将预拨92亿元,用于免除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季学期学杂费以及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继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今年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8亿中小学生。 财政部昨天的消息说,为保证今年春季开学后学校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已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拨92亿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5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7亿元。 《第一财经日报》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各地按中央和省级划分的经费分担责任,在安排2007年财政预算的时候予以充分考虑,足额列入预算。 根据国务院发出的《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对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财政部昨天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须足额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将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中小学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据测算,2006年至2010年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 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逐步推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经费管理、资金支付等改革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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