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被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9:52 金时网·金融时报

  ●案件主要发生在信贷及相关业务、基建装修和IT项目等大额采购环节

  ●去年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及金额2608万元,涉及人员164人

  本报北京1月30日讯记者韩雪萌报道今天,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2006年,全国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及金额2608万元,涉及人员164人,绝大部分案件已作司法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序。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6年2月,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

银监会党委迅速成立了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督查指导,使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逐步深入。银行业商业贿赂治理把排查案件线索作为工作重点,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布举报电话27957个、电子邮箱11830个;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系统7178次;走访所在地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工商等单位31005次,走访客户621096人;与员工谈话531611人次,其中与领导人员、高管人员谈话76038人次;核查营销费用882432笔、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4312451笔、票据和信用证垫款721823笔、基建工程19719笔、大宗物品采购62238笔、其他项目1485855笔;核查信访举报信件2250件。通过上述方式,各单位共排查出商业贿赂案件线索109件。

  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督促和指导银行业各机构积极配合司法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目前,一批案件被查结,典型案例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三亚分行原副行长潘在琼等人受贿案、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原总经理吴为钢受贿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保卫处原处长刘刚受贿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太原市并州胜利桥东支行信贷员王金莲受贿案、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中山桥支行原副行长陈文峰受贿案、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副行长陈泓播受贿案、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电脑部原经理曹云侃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薛立明受贿案、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联社原理事长赵鑫受贿案。

  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数据统计分析看,近几年来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发生在银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表现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收受贿赂。二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信贷及相关业务、基建

装修和IT项目等大额采购环节。四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多发于基层金融机构,涉案者多为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五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隐蔽性强,多为相关案件连带发现。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下一步的重点,一是加大对各单位开展排查线索和查处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二是把查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工作同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案件多发的银行业机构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控案件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对目前在信访举报、监管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筛选,突出重点线索,集中力量进行严肃查处。四是继续加强对违规贷款、不良贷款、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核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宗物品采购、基建装修工程、IT项目和中介机构选聘等环节存在问题的查处,深挖其背后的商业贿赂行为和案件。五是继续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四眼原则”,规范操作流程,践行“三铁”制度,深入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六是继续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防治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予以查处,保持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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