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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6名央企人员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5: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任芳)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30日表示,2006年5月份以来中央企业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已结案76件,涉案金额1800万元,涉案人员106人,刑事处理66人,纪律处分28人。 贾福兴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说,去年中央企业针对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2005年以来1198项产权转让项目进行了检查,涉及转让金额618.6亿元。 据贾福兴介绍,去年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24870件次,立案调查1800件,查结1608件,党纪政纪处分2119人,组织处理299人,刑事处理34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93亿元。 他说,去年在查办案件中突出了以下重点:严肃查处在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等。 此外,去年中央企业就不良资产管理、改制和资产重组中的产权交易,以及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生产经营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共查出违规金额2.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节约资金81.9亿元。 其中,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参与追索收回资产50.6亿元,认定不良资产责任9.8万项、责任人7499名,责任追究657人。 贾福兴说,2007年,国资委将出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和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待遇和职务消费。同时,建立职工维权机制;依据市场经济原则,合理调整领导人员与职工的薪酬比例,保障企业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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