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商务部一处长获10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08: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本报去年12月5日报道,因在焦炭出口配额发放中收取20万元好处费,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原处长孟丹被提起公诉。近日,认定其受贿罪名成立,东城法院一审判处孟丹有期徒刑10年。

  孟丹今年42岁,她曾任职的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执掌国内水泥、钢铁、石油产品等出口配额审批大权。

  法院查明,2004年7月至8月间,孟丹利用主持全处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审批焦炭出口配额及发放批件的过程中,为请托人李涵静牟取利益,并收取对方钱款20万元。

  据悉,2004年,我国政府对焦炭出口进行限制,并将出口配额降至900万吨。国际焦炭价格应声疯涨至每吨400美元。在此期间,被称为“焦炭大姐大”的李涵静先后倒卖了16万吨焦炭出口配额,收取了高额“中间费”。

  在此过程中,熟知国际焦炭行情以及配额审批程序的孟丹,被指“帮助李涵静编织出了倒卖焦炭出口配额的权力寻租网”。2006年春节前后,中纪委查办“焦炭配额倒卖第一案”,李涵静被查处。得知中纪委对李涵静进行调查后,孟丹将这笔钱退回。

  法院认定,孟丹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考虑到她是初犯,案发前全部退赃,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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