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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代表反思社保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14:55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谈燕 王海燕 简工博 资金全部进入账户 追回的社保违规资金包括社保案本金34.5亿元、应收回利息2.5亿元。1月18日中午,这笔资金全部进入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有关账户。 人大代表真切感受 “我们放心了!人民群众放心了!” “我们对政府作出的积极努力表示满意。” 昨天,韩正市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全市人民郑重宣布:“上海目前已全部收回社保违规资金”。 追回的社保违规资金包括社保案本金34.5亿元、应收回利息2.5亿元。就在1月18日中午,这笔资金全部进入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有关账户。 “我们放心了!人民群众放心了!”很多人大代表用这两句话表达内心的真切感受,“我们对政府作出的积极努力表示满意。” 安心之余,代表们更多的是反思,“社保资金案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制度上有缺失,管理上有漏洞,监督上有缺位”,我们要吸取教训,改进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如何确保“养命钱”安全? 蒋卓庆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社会公共性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确保社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十分重要。 他告诉记者,去年上海社保违规资金案件发生后,市劳动保障局以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分“五部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上海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招标确定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担任财政专户开户行;市劳动保障部门也已建立一套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运行管理安全。 为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本市正着手组建上海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政府相关经办、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委员会将依法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 此外,市劳动保障局近期还将开通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专门网站,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重点工作、资金监管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如何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市政府在发生社保资金案后,能够及时周密部署,缜密安排,采取果断措施,追回全部违规资金,这正是责任政府的充分体现。 李梅代表谈到,社保资金案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以去年查处的社保资金案为例,原来对社保资金的决策、执行都在同一个部门,“左手”根本无法监管“右手”,这就为某些人以权谋私提供了通道。如何从制度上杜绝此类事件的“重演”,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的相关决策、执行、监督必须三分开,由不同的部门、单位承担这三项职能,以形成体制内的约束。 要切实防止权力腐败,还需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权力不能过分集中,社保资金案发生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权力集中在个别人手中,没有其他环节的制约。通过科学配置,把权力有针对性地分散,使每一个环节相互制约,实现职能分离、权力制衡,就有助于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朱荣林代表认为,去年上海发生的社保资金案,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缺失。当前应全力推动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创新,使之适应社保形势发展之需。应运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明确划分不同种类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明令禁止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等“救命钱”投资股票,由国家提供定向发行的特种国债作为投资主渠道。 如何健全监管机制? 社保资金案的发生,说明我们的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执法监管乏力。 李梅代表谈到,在确保体制内的约束力得以有效运行的同时,还需要体制外的监督。可独立形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专家等组成的委员会,对涉及到具体使用、操作社会公共性资金的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尤为重要的是,监督不能单靠人治,而是需要形成制度与机制。当体制内的约束与体制外的监督形成合力,就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顾肖荣代表认为,监管首先是权力机关的监管和人民群众的监管,可通过人大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决算进行全面监督,也可通过建立信访制度、举报制度、民意调查制度等途径,将人民群众的监管意见反映到有关管理部门。其次是社会组织的监管,借助社会中介机构,或是工会等社会团体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 崔志仁代表谈到,去年社保基金事件的影响非常大,对社会震动非常大,为了杜绝和防止这一类事情的发生,建议对预算外其他涉及老百姓公共利益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能定期向人大代表公布,增加透明度。 如何反思社保案教训? 不少代表谈到,在总共39页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7页的篇幅谈“政府自身建设”问题,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正如韩正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言:“我们一定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很多代表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上海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惩治腐败,必须依法从严;对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决不手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例如深化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健全干部轮岗交流、离任审计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这些都说明我们正在深刻反思社保资金案的教训,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加快形成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陈濂代表说出代表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在收回违规社保资金的同时,以反腐倡廉的新成绩,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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