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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浙江省国资委工作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15:50 国资委网站

  (2007年1月25日)

  一、浙江省国资委概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7月,为浙江省政府正厅级特设机构,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核定编制73人,目前现有机关工作人员7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职能处室9个。委属单位3个,为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浙江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人员管理中心、浙江产权交易所。党员67人,占93%,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共64名,占88.9%。其中,研究生25人占 34.7%,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32人,占44.4%。其中,高级职称的15人。

  通过改革重组后,目前监管企业23家,分别为:

  1. 省物产集团公司 2. 省轻纺集团公司

  3. 省建设集团公司 4. 省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5. 省机电集团公司 6. 省商业集团公司

  7. 中大集团公司 8. 荣大集团公司

  9. 省旅游集团公司 10. 杭钢集团公司

  11. 巨化集团公司12. 长广集团公司

  13. 三狮集团公司14. 省能源集团公司

  15. 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16. 省交通集团公司

  17. 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18. 省农发集团公司

  19. 省丝绸集团公司 20. 东方集团公司

  21. 省东联集团公司 22. 杭州萧山机场公司

  23. 省机场管理公司

  二、浙江省国有经济及国资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一)近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近年来,在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精心谋划“法治浙江”,使浙江这块青山绿水焕发了新的活力,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的124亿元猛增到2005年的13365亿元,年均增长13.1%,连续9年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与此相应的许多指标在全国都名列前茅。2006年,浙江的国内生产总值预计超过15000亿元,增长13.5%以上,人均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财政总收入接近2500亿元。

  (二)浙江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坚持民营、国有经济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浙江营造和形成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相得益彰、共生共荣的良性互动局面。

  从浙江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GDP的贡献度来看,基本上是“三七开”。按照2005年度的数据测算,浙江GDP总量为13365亿元,而民营经济增加值为9556亿元,对全省GDP的贡献度占到了71.5%,即七成多。而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3809亿元,占28.5%,即将近三成。

  从浙江国有经济在全国的排名情况看,总体上与浙江经济在全国的排名情况相当。从纵向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国有经济国有资产总量持续增长,规模和效益屡创新高。到2005年底,全省国企资产总额8214.2亿元,净资产3013.6亿元,国有资产总量2409.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992.3亿元,利润总额253.2亿元,上缴税金246亿元。据测算,全省国企资产总额比1978年增加了约46倍,利税总额增加了约27倍,销售收入比1979年增加了约40倍。从横向来看,浙江省国有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多年来位居全国前列,2005年在全国的排名为“六五四三二”,即:全省国有经济总资产达8214.2亿元,居全国第6位;净资产为3013.6亿元,居全国第5位;所有者权益为2598.6亿元,居全国第4位;利润总额为253.2亿元,居全国第3位;净利润为122.6亿元,居全国第2位。

  从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省属企业来看,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同样大幅度增加。2006年与2003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050亿元,达2771.8亿元,增幅60.9%;实现销售收入增加829亿元,达2052.7亿元,增幅67.7%。企业经营效益快速提高。2006年与2003年相比,省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增加39亿元,达123.2亿元,增幅45.6%;上缴税金增加33.4亿元,达105.9亿元,增幅46.1%。

  改革开放以来,在与民营企业的共同竞争中,国有企业不断激活了内部经营机制,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举措,全省国有企业努力适应形势、不断转换机制,运行效益连续多年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国有企业虽然在数量上减少了,但在质量上有了明显的提升。2006 年有9家省属企业进入了中国企业500强,占省属国有企业总额三分之一强,比2003年增加3家。许多企业在全国同行中排在较前位置,在我省各行各业中也发挥了领头羊的作用。一批企业集团在新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经营活动,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推进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情况

  浙江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在迎接挑战中攻坚,在不断探索中前进,围绕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基本框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和队伍建设,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

  1. 以产权多元化改革为重点,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2004年提出的省属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目标,我们把深化省属企业产权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采取“一企一策、规范有序”的方式,扎实推进和深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

  国资营运机构进一步重组整合。整个省属企业改革方案落实后,省属企业将比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时减少37%。企业产权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属企业本级改制前大都为国有独资企业,按照改革总体方案和改革基本思路落实后,将有35%成为产权多元化或民营企业。在推进集团公司本级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所属子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省属企业三级以上子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的户数呈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2003年底三级以上子企业产权多元化的为291户,到2005年底为448户,占总户数的47.3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推进。各省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按照新《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层次初步得到压缩,经营管理效率有所提高,监督约束体系逐步建立。

  2. 以组建机构、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为切入点,全省国资监管新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一是全省国资监管组织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到2006年底,全省有10个市单独组建了国资委,监管范围基本明确,人员编制基本到位,职责关系正在理顺,义乌、淳安、临海等地还积极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有效形式。同时,为加强对市、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国务院国资委15号令精神,研究印发了浙江省市级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建立了各市国资委主任例会等工作制度,开展了市级国资委年度工作考核。二是全省国资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先后制定了30多个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近50个内部规章制度和7个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了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内部审计和专职监管人员等4个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财务监督管理为突破口、以授权经营和绩效考核为重点、资产评估转让处置较为规范、企业改制制度较为健全的国资监管制度新体系。三是全省国资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针对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授权经营考核办法,探索了以财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了省属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对非授权经营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收入分配实行了审批管理,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保值责任在企业层面得到进一步落实。

  3. 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目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加大省属企业资产和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健领域集聚,结合浙江实际,提出并积极推进构建能源、交通、现代商贸物流、中高端化工、优特钢铁、建筑业等6大优势产业板块,从而提高了国有资产的集中度和有效性,优化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进一步增强了省属企业的带动力和控制力。同时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要求,以资本为纽带,以打造“双千工程”为抓手,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并购等市场化手段,在优势行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中择优培育一批对全省经济具有明显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的省属国有大型龙头企业。

  4. 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国资委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了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同时推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针对原来省属企业多头管理、家底不清的实际,我委成立后即着手开展了9年来的首次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并核实了企业家底,清查出有问题资产62.8亿元,已处理消化42亿元。同时为防止前清后乱,研究制定了10多个资产与产权管理办法,强化了企业资产管理工作。针对新一轮改革产权转让规范要求高的实际,我委从源头入手,开展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阳光工程”,建立中介机构库和评标专家库,严把资产评估关、审核批复关、资产定价关、转让交易关、资产处置关等“五关”。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委共核准资产评估项目166个,净资产评估值总额101.98亿元,评估增值86.18%;完成省属企业国有产权挂牌交易转让76项,挂牌成交价15.03亿元,增值12.02%;同时,我委开展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重新选择认定全省产权交易机构119家,精减淘汰了30.8%,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普遍进入市场公开操作。针对资产评估报告时效与企业改革进程之间的矛盾,我委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资产“预评估”的创新做法,对动态掌握企业真实家底,统一职工思想,制定改革方案,加快改革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 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把省属企业党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廉政建设,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落实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和企业领导人员全面考察,对22家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130名班子成员进行了全面考察,掌握了班子的基本情况,并先后制订了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等5项制度。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属企业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建立健全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深入推进“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先后对18家集团69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合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由从2004年的58.1%上升到2006年68.1%;高级职称由47.7%上升到63.2%。同时,以提高国有产权代表与经营管理者队伍“五个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开展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和投资入股清理工作,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以及查办案件、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加强了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任重道远。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建设和谐机关和谐企业,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着力落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与控制力,着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发展主题,做强做优做大省属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多做贡献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从集中力量抓改革转向改革发展并重,以发展来巩固改革成果,以发展来引领改革深化、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一要切实推进“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的“三个集聚”,加快形成能源、交通、现代商贸物流、中高端化工、优特钢铁、建筑业等6大优势产业板块为主的产业格局,提高省属国有资产的集中度和有效性,增强省属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二要积极推进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以资本为纽带,以有效益、有质量、有市场的增长为前提,落实打造“双千工程”的各项措施。通过几年努力,培育出2~3家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还要培育3~4家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五百亿元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和若干家超百亿元的国有大企业群。三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大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集成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根据省委习近平书记在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深化企业改革仍为明年重点再作冲刺”的指示,2007年省属企业要坚持改革不停步,坚持改革促发展,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目标。首先,继续全力推进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继续坚持“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三宜”原则,分批次加快推进改革的进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取得改制成果的企业,要及时总结示范带动其他企业改革。已经批复改革方案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加快实施。已进行重组的集团公司,要理顺体系推进转型,实现1+1>2的效果。其他企业要加快进程,进一步做好改制的基础工作,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其次,创造条件推进省属企业培育上市公司。按照“激活资源、优化配置、开放产权、有序流动”的要求,鼓励和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培育整体上市的步伐,引导企业核心资产证券化,有效资源市场化,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积极研究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情况,探索以盈利能力、股票市值为核心的国有上市公司价值评价办法,防范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风险。第三,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的调整重组。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管理关系,压缩管理链条,控制管理层级,提高管理绩效。进一步完善调整后企业改制方案审批、产权转让审批“下管一级”的工作流程,确保改制审批和转让审批的规范有序。

  (三)完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实行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专职监管人员和内部审计等4个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投资融资、考核分配等方面的管理,合理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国有资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一是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建立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相协调的财务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加强对外投资、担保、债务、债权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二是规范考核分配管理。落实《省属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研究制定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制度,探索年薪制与中长期激励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调动企业各类人员积极性。三是强化企业国有产权监管。积极争取出台《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和处置等环节的流程和规则,增强产权管理制度刚性,确保国有资产在流动中保值增值。四是理顺法人治理关系。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当前要着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省属企业监事会建设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公司职工董事建设两个重要制度,全面修订和完善省属企业公司章程,健全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权利制衡机制。

  (四)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紧密联系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题,做到“五个加强”,努力推进企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谐企业建设。1.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以落实《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为抓手,探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通过“两优一先”评选等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推进企业党组织建设,弘扬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主线,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办法,根据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及时调整充实企业领导班子,进一步促进企业领导班子提升素质、提高能力、改进作风。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年”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员和各类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制定和落实《省属企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机制,健全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继续推进省属企业惩防体系建设,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开展企业重点环节效能监察,提高制度

执行力,促进廉洁从业。5.加强和谐企业建设。以制定落实和谐企业建设指导意见为抓手,按照改革求和谐、发展固和谐、民主促和谐、文化育和谐、党建推和谐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和谐企业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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