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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第三家国资经营公司组建获原则同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张馨月 中央企业进退重组的大局中,一户肩负特殊使命的央企即将横空出世。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在国资委内部讲话中表示,国资委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组建第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请示,已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原则同意。目前,资产经营公司的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此前,国资委确定了央企为两家国有资产经营试点企业,分别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新建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能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按控股公司方式运作。央企的不良资产、剥离出的非主业资产或拟整体上市企业的非上市部分资产都可能是经营的对象。 一位央企人士透露,第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现有的两家资产经营公司的任务将各有侧重。 一位国资专家表示,现在统称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际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不良资产处理公司,现在诚通和国投更多的扮演此类角角色;一类是持股公司,代表出资人持有国有股,类似于中央汇金;第三类是产业整合与发展公司,整合央企同类项以及剥离的非主业资产。 关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还是改建而来,业内曾经有过很多探讨。上述国资专家认为,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能是新建,而且更多的解决是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此前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之后,可能注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李荣融表示,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总体框架的思路已经确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来都要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围绕规划花钱。 前述专家认为,这户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如果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之前成立,注册资本金的来源应当是财政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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