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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07-1-2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9:29 审计署网站

  乡镇财政作为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在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建立,乡镇财政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努力培植税源,积极组织各项税费收入,财政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在安排财政支出、平衡财政预算方面,能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各部门必须的事业经费的同时,逐步加大对农业、教育、镇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可用财力的同比增长,加上行政性支出增长较快,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费等一般行政消耗性开支过大,随着对市政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财政支出压力也将越来越大,有的乡镇需要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才能得以维持收支平衡。本文就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应对策谈一点看法与体会。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调整不规范、预算执行缺乏刚性。从

审计情况来看,乡镇预算执行总体有所改善,但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有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分配不透明。如有些镇财政部门将部分支出数批复给各预算单位,其余只是在财政帐面直接列支。如某镇财政所以经费指标名义批复各单位的支出数,仅占镇人大批复预算支出的32.67%,而其余67.33% 直接在财政帐面列支。二是预算调整不规范。在预算编制比较粗糙的情况下,追加预算在所难免,但是《预算法》规定追加预算必须报同级人代批准,而目前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未报同级人大审批,超出预算部分实际上脱离了本级人大监督。三是虚列支出、调节结余,收入收缴不及时等人为调节收支现象仍存在。如预算内列支后挂暂存、预算内列支后转入预算外帐户等等;另外委托各单位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然存在收缴不及时、滞留收费单位帐户的现象。

  2.土地出让金管理不规范,欠缴现象严重。乡镇土地出让管理中存在着收支不归口、核算不规范、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一是土地出让金收支不归口,反映不全面。集体土地流转收入分散于资产公司、民营公司、“综合财务帐”以及行政村等单位核算;二是土地出让金核算不规范,财务与业务严重脱节,有些乡镇财务上提供不出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完整、有效的资料,土地出让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与真实性无法得以证实;土地出让金的帐务处理至今没有统一的规定,收支全貌无法反映。如在土地出让金中直接列支市政工程费用,造成预算外收支反映不完整;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企业违规用地罚款等等。三是土地出让价格明显偏低,欠缴现象严重。较多的乡镇不惜以降低土地出让单价引进外资、吸引民营资本,大搞开发区建设;土地出让金欠款情况也较为普遍。

  3.行政性支出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一是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费等一般消耗性开支过大。如某镇业务招待费支出占镇机关当年行政支出的22.47%;某镇机关一年内购置汽车7辆,占当年总支出的4.9%。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科技与农业的投入相对不足,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与偿债支出所占比重较大。经对某市五个乡镇的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全年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占总支出的2.13%;农业支出占总支出的8.62%,而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为占总支出的26.23%,这这决不是该市的个别现象,是目前大开发情况下乡镇的普遍情况。

  4.政府负债规模较大,财政负担沉重。由于近年各乡镇大办开发区、民营区、创业园等,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自身财力又难以应对,因而通过下属资产经营公司或投资公司向银行大量融资搞建设。通过对某市五个乡镇的调查,负债规模达108868.91万元,其中:政府借款11372.50万元、历年结欠工程款31917.64万元、政府提供担保贷款48031万元、其他形式的政府负债17547.77万元。按该债务规模测算,政府负债额为五乡镇该年度可用财力的1.57倍,如此庞大的负债规模,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5.税收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税收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为调节税收入库进度。受税收考核计划影响,变相储税现象屡禁不止,税收过度户取消后,地税部门利用企业纳税专户进行储税现象突出。二是对部分“核定征收”企业情况掌握不全面,核定有偏差。如某电力安装公司《鉴定表》认定其不能准确核算成本,导矢闷笠嫡拭娌唤瞿茏既贩从吵杀痉延茫夷茏既芳扑憷舐剩楦闷笠档蹦晟俳伤盟?0多万元。三是税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分行业企业税收负担评价体系、企业基础财务数据库建立尚不完善,对企业申报缴纳情况存在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的现象,如企业申报计缴的营业税与计缴教育费附加所依据的营业税不一致,主管征收机关却未发现。

  二、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乡镇政府及财税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一是镇政府及乡镇财政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明确预算是由镇人大审查批准,政府应严格执行的法定文件,强调预算的法律效力,要依法履行预算追加程序,完善预算调整手续,增强“预算法定”的观念,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切实发挥乡镇人大对本级财政的监督作用。二是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对政府性收入应全面纳入财政核算中,确保财政收支的完整性;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坚决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收支的行为,提高预算约束力。三是乡镇应努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要将预算编制当作镇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杜绝随意调节预算收支现象,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

  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规范土地出让业务。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在我们这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乡镇政府更应该充分认识到,严格土地管理,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改革开放良好局面的当务之急。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经营性用地价格要由市场来决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坚决纠正低价或变相低价出让土地的做法,严格禁止搞所谓的“零地价”。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统一归口财政,并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统一土地出让金核算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应查明原因,及时足额收回。

  3.严格控制行政性支出,努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着眼于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行为,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规,进一步规范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坚决压缩招待费、车辆购置费、出国考察等一般消耗性支出,逐步加大对农业、教育、镇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各乡镇政府要及时清理政府隐性债务和在建工程项目,摸清家底,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切忌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防范过度负债带来的财政风险。要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

宏观调控,适度控制新增负债,严格控制隐性负债,减少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支柱产业,拓宽财政收入来源,逐步偿还财政债务,减少财政负债压力,努力化解偿债压力和财政信用风险。

  5.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各级征管机关要正确处理税收计划和依法治税的关系,不要片面追求税收高增长,应注意保持财政增长后劲;要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和内部考核机制,强化征管与稽查的力度,努力挖掘潜在财源,积极改进税收征管模式,不断提高审核评税工作,规范税收征管办法;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指导,及时纠正纳税及会计帐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稽查处罚力度,对长期欠缴和滞留在企业纳税专户的税款、基金要及时收缴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作者:江苏省张家港市审计局 张美玉 李

苏群 朱建中)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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