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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对低收入群体税负进一步减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2: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4日电 在今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指出:“有报告指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大量占用的社会资源财富,并没有通过其他形式分配到居民手中是当前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而国富民穷是直接导致了中国消费率多年来持续在低位徘徊,并且有下降的趋势。”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个人收入增长与国家税收收入增长的差异是税收收入结构性问题。

  谢旭人表示,个人收入增长与国家税收收入增长的差异是税收收入结构性的问题。总的税收收入是37636亿,是由18个税种收入组成的,不同的税种针对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不都是从个人收入领域征收的,直接与个人收入有关系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去年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说,比整个税收收入相对来讲低了几个百分点,其中工资薪金部分个人所得税增长基本上与城镇居民全社会个人收入增长是同步的。而且对低收入群体税负进一步减轻,而高收入者税收因为征管加强而增长较快。税收增长比较快的就是增值税,但是它对应的是企业、工业、商业的增加值,增加值增大了,增值税增长也加快了。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实现利润增收的,进口环节税收是对进口征收的,车辆购置税是对购买汽车征的,所以,不同税种的对应关系不一样,不能完全将个人税收的增长与整个税收的增长相比。而且税收有二次分配的功能,国家收的税,是国家财政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然后通过国家预算安排用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用到卫生、教育、科技、文化、市政建设和国防、外交等等方面,所以,税收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谢旭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一是进一步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好税收收入,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第二,要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分配调节,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第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地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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