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贵州在全省施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0:24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月23日专电 (记者 周芙蓉) 记者从贵州省国土厅了解到,为严格土地管理,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贵州在全省施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是一种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即征(用)地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将用地申请及附件报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之前,将依法计列的征地补偿款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待用地获得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补偿款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费,不含城市房屋拆迁费。

  制度规定,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农户”的原则,对征地补偿款实行统一封闭管理。根据用途,将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分为货币补偿和多途径补偿安置两大部分,进行专项使用、专项管理、专项

审计

  制度规定,不同建设项目、城市(镇)批准建设用地的货币补偿资金不得混用。征(用)地申请单位或个人按照不少于拟定征地方案确定的金额预存征地补偿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