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合作社的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3:00 第一财经日报

  茅佩云 全秋梅

  农村变革的主体形式是合作社,但是推进的根本在于利益的平衡,其中关键是土地入股后的收入分配方案。

  “村民们担心承诺的稻谷是否到位,亏损的话是否分摊,国家对农业农民的补贴是否直接到个人。”马桥村村委会分管农业的副主任,兼村里合作总社副总经理的张叶军说。

  “虽然说入股意味着风险,有可能大丰收,也可能有经营的风险,但是对于农民的心理来说,他们不能承受今年比去年低的风险。”张林华说。

  存在经营风险

  叶榭镇的合作社都采取了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标准是每亩500斤稻谷[根据叶府办(2004)字第14号文件,如果遇有自然灾害造成低于亩分配500斤稻谷价值,由村予以扶持解决]。剩余下来的利润进行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合作社按照土地移包面积进行分配,有合作社按照农业人口进行分配,而马桥村则采取一半按照土地移包面积分配,一半按照农业人口分配。

  土地移包面积另一个说法是“确权面积”。在1999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有些村民将自己的自留地的承包权转移给了集体或者他人,这类面积就是在确权面积之外,但这些村民享受按照农业人口的第二次分配价值。

  虽然耕种96.7亩地不弯腰,但是何四云的压力比以前大了。“他特别紧张,对于他来说,那是管着全队组民的口粮啊。”张叶军说。

  何四云每天都到地里兜一圈,感觉不对头的地方马上到村里总社找人咨询,每天一趟甚至两三趟往总社跑。

  作为合作社的管理者之一,张叶军也十分担心经营风险,“保险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还在判断选择中。购买保险意味着社里的支出有所增加,这个也要村民们同意。”

  不过,张叶军主要担心自然灾害,村里总社将今年的亩产量目标提高了10%,“我们计划选择更优良的品种,加强管理,达到这个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马桥村的场主中,最满意的是金家队的金铁良,他的年薪是14192元,今年他申请增加了20多亩地。彭家队的姚金芳,年薪最高,达17430元。但她不是很满意,认为夫妻俩都扑在那147.78亩地上了,今年她要求在水稻收割与种植中间,增加种植大棚西瓜。

  2006年年底,马桥村其余12个村民小组也都分别成立了分社,进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有我们不停做工作的原因,更多是11个村民小组的示范效应。”张叶军说。

  增强农民主体意识

  从马桥村合作社分红表草稿来看,11个场主的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只有一个,最高年龄是73岁,平均年龄在56岁半以上。这是我国农业从业群体的一个缩影,作为农业大国,真正种地的都是50岁以上的人。不过,徐磐石认为,未来不会没有专业农民的接班人,相反,专业农民的年龄文化结构都会提升。

  今年,松江将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种植者面积的补贴,规模经营在5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补贴300元。“这意味着场主,即专业农民们的收入又要增加60%,达到年收入四五万元。”徐磐石说。

  2003年,松江区直接从事农业的4万多人,2006年是1.25万人。“我们还要减少这个数字,目标是1.2万人。同时,我们还要增加投入去改变农民的结构,从年龄与文化上全面改变。”徐磐石说。至今,松江投入100多万元培训了800个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

  “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关心农民的口袋是否鼓起来,而且要关心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孙建平说。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松江区由区财政拨款健全村文化活动室设施,促进村民参与村务大事。1月20日的晚上,新浜镇的一间村民活动室里人声鼎沸,皮肤黝黑的村长正与村民们探讨今年的发展目标。

  “过去,我们可以通过电视认识总理,认识市长,但就是不认识身边的村长。如今,在村民活动室里,我们可以和村长平起平坐,讨论村务大事。”新浜镇村民沈大槐说。

  “总社从成立之初,就主要依据《公司法》在运作,有些地方也会越过它的底线,我们的底线是老百姓,所以老百姓的自愿以及知情权很重要。”朱惠明说。

  如今,马桥村村里的合作社总社,每个季度都会公布一次财务报表,而每一笔支出以及收入都有具体账目随时供村民查询。

  需要更符合市场规律

  “松江区的合作社总量上效应还不能体现,还在起步阶段,全区88家合作社,有的是企业家带动,有的是以村干部为主,农民自己带动的很少。”徐磐石说。

  张林华介绍,叶榭镇合作社进一步的方向是,将村委会的民主自治与经营分开,“与农民更接近,更符合市场化规律是我们的两大原则。”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称《合作社法》)将开始正式实施。它是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之后又一部市场主体法。

  “围绕着合作社,国家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但是以往规范不够,难免出现一些以个人利益为主的不规范的合作社。随着《合作社法》的出台,那些戴着‘红帽子’的个人化合作社将被清除。今年,我们强调合作社在规范中提高。”徐磐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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