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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资金中介不能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0:06 东方早报
昨天,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规定未来中介房产交易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运行情况随时接受监督。通过引入明确的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购房者未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将会更加安全。 明文规定资金支付方式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运行情况随时接受监督。《通知》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代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支付方式作了多项重点规范。 明确客户资金“独立” 一是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应当约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付的条件和具体方式。 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支取现金。 三是明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负债,其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 四是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与此同时,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执行情况、专户资金的划转情况加强监管。确保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款专用。 客户资金保障度提高 对于购房者来说,一旦实行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未来客户的资金安全系数将会明显提高。 记者了解到,这份《通知》出台源于部分城市出现的中介机构利用服务过程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近期以来,政府对于中介行业客户的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上海中原地产总经理谭百强表示,在通知出台之前,各地政府并没有对于资金监管提出明确要求,与此同时,政府对于行业的违规行为也因此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但是,在《通知》下发之前,业内已经开始进行了非常频繁的关于客户资金监管形式的讨论,而各个中介机构对于客户资金的保护都有各自的不同做法。 汉宇地产总经理施宏睿告诉记者,目前客户资金的包管有三个途径,包括银行、中介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以贷款方式进行的购房行为,大部分交易都会通过银行对于资金进行保管,而由中介机构保管客户资金则占到交易量的30%左右,而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第三监管模式目前还是少数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还需要在地方政府出台详细细则后来确定具体实施情况。未来实施的模式可能有两种,一种由可靠的律师机构进行客户资金监管,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政府指定某一专门的监管企业进行监管。从上海来说,由于二手房成交量已经和新房平分秋色,类似的资金专项监管显得更加具有实际性需要,未来客户的资金安全系数将会明显提高。 除了要求建立资金监管之外,《通知》还明文规定中介行业禁止的三种行为,包括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赚取差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以及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等。 据悉,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根据《通知》要求,于近期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早报记者 刘秀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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