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发生重大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22:1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出通知,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

  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此前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将从今年起调整为每年由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待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政府具体实施。省级政府由于报批内容的变化,权重责更重,省级政府的责任随之加大,由过去上报用地材料的“二传手”,变为对城市建设用地负总责。

  今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把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需报国务院批准的

城市建设用地请示汇总,连同对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书面审查意见,报省级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一年一次性呈报国务院,同时抄送
国土资源部
和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根据有关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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