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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07-1-2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6:49 审计署网站
我们党所主张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秩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得到支持,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些基本特征,都与审计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对审计工作的目标定位提出了新要求。审计工作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和归宿,要以寻求财经秩序公正和谐作为思考整个审计工作的主线。就审计的本质而言,既是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的产物,又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工具。其本质不仅仅是查处、纠正问题,还要让纳税人、社会、公民了解政府财政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推进政府依法办事,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让财政用于社会、公民,惠及百姓,促进社会分配公平。同时要通过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审计的意见与建议。 二是对审计工作的内容和领域提出了新要求。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围绕关注民生民权,更多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弱势群体,将社保基金、残疾人保障基金、土地出让金、城建资金、涉及“三农”的专项资金及救灾救济资金等作为审计关注和重点监督的对象,同时,掌握“钱、物、人”分配权的重点部门、领域也是审计重点对象,对群众来信来访涉及审计职责范围的、对改制企业涉及职工权益被损害的、对领导交办涉及分配不公等问题审计机关应采取临时立项的方式将其列入审计项目,把服务和谐社会的举措融入到审计项目安排之中。 三是对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新要求。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方式方法变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增强审计干部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发挥审计干部的创造力。二是努力实现审计方式的变革,充分运用调查手段,扩大审计影响面,将大量非审计管辖的单位列入审计调查范围,使审计更贴近社会,使反映的情况更全面。三是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树立审计权威,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对审计查明的问题,要从处理单位为主向处理单位与责任人并重相结合,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要加大向有关部门建议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的力度,对审计结果要逐步实行社会公告,增加审计结果透明度,提高审计成果社会综合利用,同时借助社会力量,推进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把为构建和谐社会所作的努力体现在审计的执法过程之中。 四是对审计工作诸多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依法公正审计,构建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及审计第三方的和谐。审与被审的和谐,不是意味双方达成某种“默契”,丧失原则性,也不是说审计机关必须生活在真空之中,与世隔绝。而是充分体现审计的“审、帮、促”职能,即在审计的同时帮助被审单位改进财务管理,促进其财务核算规范,提高经济效益;审计与第三方的和谐,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执法,对重大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达到人民群众期望的目标。同时,审计机关要按照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公告发布的程序、内容、形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违纪违规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实现审与被审及审计第三方的和谐。(作者: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毛毛)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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