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治理商业贿赂 四川卫生系统上缴上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3:51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案件235件,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涉及单位负责人29人———

  本报记者陈婷

  我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最新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全省卫生系统已主动上缴上千万元。

  “反省过去、规范现在、保障未来”———循着这样的思路,省卫生厅教育、监督、制度并重,全省卫生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医疗人员主动上缴收受的违纪违规钱物,医疗秩序进一步规范,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现象逐步得到遏制。

  教育 “普遍现象”原是违法行为

  泸州市卫生局长董善浦仍然对2006年10月下旬的那次培训记忆犹新。

  对卫生局局长集中2天时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这在我省卫生系统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两天里,市(州)、县200位卫生局长参加,卫生厅所有厅领导全部到场,并结合分管工作讲授党风廉政建设。

  2006年7月,省卫生厅会同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全省二级以上

医院分管药品、器械、基建的627名副院长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主题与卫生局长们一样: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是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来自省内各地的医院院长们受到极大触动。“以前总认为,提成是医疗卫生系统普遍存在的现象。参加培训后才知道,原来提成已经构成受贿罪,触犯了国家法律。”一位医院院长在培训结束后表示。回到医院,这位院长立即加强了员工们对治理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省卫生厅就进一步加强了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到目前为止,全省卫生工作者已有22万人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覆盖面100%。

  督查 个人上缴金额增加10倍多

  随着对治理商业贿赂认识的逐步到位,医疗卫生机构纷纷行动起来:积极清理和纠正2001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在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有的医院还建立了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合理收费、因病施检和合理用药等工作组,分类开展自查工作。

  “自查自纠能否见成效,关键是防止走过场。”从2006年5月开始,省卫生厅先后派出4批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州、联系点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进行现场督查。

  一位卫生厅官员参与了9月底对6家三级医院的“蹲点”督导。“刚开始,大家都有顾虑,很多人不敢交或者不愿主动交。我们通过讲政策、讲法律、讲纪律,6家医院对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个人上缴金额一下增加了10倍多。”

  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一批典型案件得到查处。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全省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235件,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涉及单位负责人29人。

  建制 “黑名单”+“紧箍咒”

  2006年4月,省卫生厅向社会通报:8家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企业被打入“黑名单”。因为被查实在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购销中存在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省内医疗卫生机构被要求在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这些企业的产品,否则将受到责任追究。

  这8家企业只是进入我省卫生系统“黑名单”的第一批。此后,“黑名单”制度进而被引入卫生系统基建工程领域。

  针对案件查处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省卫生厅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和完善药品、设备、耗材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等管理办法,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对用量异常的药品、医生定期通报制……

  如今,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也被戴上六道“紧箍咒”: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参加并实行投票表决;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药品和医疗器材设备采购工作;班子成员不兼任中层干部;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及时公开,常规性事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干部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行政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了以权谋私。”省卫生厅纪检组长马健表示,随着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如何保证制度落实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我们正准备建立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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