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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广东大炼个体之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7:12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魏黎明 广州报道

  临近一年一度的广州迎春花市,供职于该市某高级写字楼的白领许小姐以1400元/天的租价争得一个摊位,打算在春节期间干一回“个体”。

  “不仅是白领,在广东,不少机关干部也有下海干个体的!”广东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蔡海春对本报表示。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广东共有个体工商户245.8万户,居全国第一。自1999年起7年间,广东个体工商户数量增加近86万户。而同期,全国个体户数量却减少了600多万户。

  1999年以前,广东个体户数量一度位居全国第8。但此后的连贯政策,特别是2003年以来多项优惠政策的出台,不断推动广东个体经济发展。广东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表示,这主要是政府敢于为个体户松绑。

  做“小本生意”的“老广”越来越多,但离开的也不在少数。广州2003年底的数据显示,尽管当年新登记个体户近5.8万户,但当年总数仍比上年减少1.5万户。

  与国内其他地方类似,相当高的流失率缘于多税费的重压,尤其是收取近20年的工商管理费更被诟病为“不合理”。

  在当地政策利好的激励下,广东个体经济增长仍在继续,但有人士称相关费用等束缚如进一步“松绑”,广东个体经济或将迎来更大发展。

  增长之谜

  “有钱赚,为什么不做?”面对记者的不解,月收入近万元的办公室白领许小姐反问道。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尝试做个体户了,据说每次都“收益不错”。

  抱着许小姐这样的心态,越来越多的“老广”投身到干个体的大军中去。

  据广东省工商局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广东共有个体户244.3万户,从业人员530.7万人,注册资金数额549.6亿元。

  1999年至今7年间,广东共增加个体户近86万户。而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同样是7年,全国个体户减少了600多万户。其中,1999年至2004年,个体户减少高达870多万户。

  一直居全国第一的河南个体户在1999年达到顶点的204万户后,到2002年缩水近一半。浙江、江苏、山东等地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负增长。

  同期,广东个体户数量却呈现稳步增长,2000年为152万户,2001年167万户,2002年175万户,2003年185万户,2004年达到196万户。

  到去年底迅速达到245.8万户,在全国遥遥领先,比苏、浙、鲁三省分别都多出50多万户。

  事实上,广东过去曾长期受益于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以顺德、南海等为代表的“广东四小虎”,在上世纪80年代始,就曾依靠“游击队”(私营企业)、“武工队”(乡镇企业)等模式迅速发展起来。

  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广东偏重引进外资,优惠政策向外资倾斜,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势头有所减缓。到本世纪初,广东个体户数和注册资金在2000年被浙江超过,产值在2001年被浙江超过。到2002年止,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25%,而浙江早在2001年民营经济比重已超过40%。

  有观点认为,个体户最能感知市场变化,因此也成为市场活跃程度的风向标。

  2003年以后,广东个体工商户数已连年位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占GDP比重同时也大幅提升。

  小“个体”数量的持续稳定增加表明,广东的市场经济重新焕发活力。而在全国个体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广东是怎么做到这点的?

  群策之力

  对此,广东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蔡海春表示,广东是得益于良好的整体市场环境。

  “这里面有政策因素、人们思想变化,还有由来已久的‘重商’风气,都发挥了作用。”蔡海春说。

  事实上,1999年以前,广东个体经济发展并不理想,个体户数量排名在1997年一度列全国第8。1999年8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已着意扭转过去偏重外资和国企发展的缺陷。

  而同年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专门讨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其后一段时间全国个体户数量锐减的一个重要的政策环境。

  这两个表面看来大相径庭的《决定》,当时虽令不少广东人也感到困惑,但好在其个体经济仍取得稳步的增长。

  转机在2003年进一步促成。当年年初,新一届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当年出台的第一个决定,就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半年后,又出台了有针对性的12项配套政策。

  从现在看来,这些政策内容相当实在,而且形成了制度化的安排。如,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资本开放。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凡没有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作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

  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广东统计的个体户数量开始大幅增加。2003年、2004年,广东个体户数量均比上年增加超过10万户,到2005年更大幅增加30多万户。其时,国内其他地区或正处于负增长或仅缓慢回升。

  在实施政策方面,广东也确实想了不少办法。为解决困扰个体户的“融资难”问题,广东省政府从2003年起五年内由省财政出资20多亿元进行对口扶持。

  为减轻个体户的经济压力,广东税务部门将个体户业主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由原来的10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这样,每一个个体户每年最高减征税额达到2520元。

  收费之惑

  但是,政策的边际效应随着时间逐步显现。在广东个体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合理的收费成为桎梏,“老广”们期待政府再次出手“松绑”。

  在广州繁华的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商铺林立。开了一间水晶饰品店的黄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除去房租、水电、卫生管理等日常开支,她每月向政府部门须缴纳四种税费,共计700多元。其中,国税、地税根据营业额框定,每月固定缴纳工商管理费150元,此外还有120元的“会员费”。

  “我都不知道我是哪里的会员,也没享受到什么服务,但这个费必须要交!”黄说。同一笔“会员费”,在同一区域但比较强硬的店主那里却可以拒交。

  每月多达150元的工商管理费更令黄感到“顶晤顺(吃不消)”,她认为,类似会员费、工商管理费等不合理的收费,早就应该取消。

  在越秀区国税局办公大厅,每个月15日之前的那几天,人总是特别多。“15日之后完税就要按一个月计算,所以很多个体户赶在15日之前注销登记。”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

  据其介绍,在接触过程中,越来越多个体户抱怨,费用负担重,其中工商管理费更被认为不合理。

  向个体户收取工商管理费的依据是198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但早在1983年该费就已开始收取,迄今超过20年。

  国家规定,工商管理费应主要用于“个体劳动者协会”费用,但显然如黄小姐者,同时交管理费和会员费的情况并不在少数。

  曾公开建议取消工商管理费的广州市

人大代表谢汉才做过概算,仅广州个体户每年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等就达3亿元之多。

  而据上述税务人士介绍,费用过重已经成为个体户流失的重要因素。

  相当多的人已经用行动投了票。每个不下雨的晚上,城市辉煌的霓虹灯下,广州海珠桥上两边熙熙攘攘的小摊贩们努力地推销着各种货品。他们是数量庞大的“走鬼”,是不用交费的编外“个体户”。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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