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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成立 合作建房章程亮相河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 04:33 北京娱乐信报
这是全国第一份用法律语言书写的合作建房章程 信报讯据《东方今报》报道,19日,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正式成立,开始招募会员,这是郑州第一家此类合作社,该合作社同时公布合作建房章程,这也是全国第一份用法律语言书写的合作建房章程。 该合作住宅建设合作社公约从参加合作社的人选一直到拿地、分房、建房等大众关心的问题都作了细致的约定。该公约规定,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都可以参与到个人住宅合作建设中来,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承认并自愿签署本公约,接受本公约的约束。 该公约十二条规定:如果参加会员不能就该项目住宅分配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参加会员选择住宅应按照抽签方式确定,根据抽签选中的住宅,承担相应的合作建设资金。住宅面积差异较大者,可以根据会员的意愿分组抽签,顺序是先大后小。未选中的会员,顺次进入下组。从而解决了大家在分房环节出现的不一致。 该公约还打破了一般情况下由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的常规,公约规定住宅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由参加该项目的全体会员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定物业管理公司。 【相关链接】 个人合作建房五步 1.拿地: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融资:个人合作建房者将土地保证金和土地款打到房地产公司的账户里,并交由银行专门保管。 3.委托建筑:个人合作建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房地产公司收取包括地价和建筑成本总造价2%的管理费。 4.销售:由集资建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只不过不是公开对外销售。 5.产权登记:如果集资建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意味着房屋仍由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屋产权人销售给集资建房者,产权登记仍由前者转移至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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