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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上海模式两年试点 食品安全协调委构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9:0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庆源 张晓晖 北京、上海报道

  一份权威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应设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扭转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局面。

  从2004年的苏丹红事件到去年的多宝鱼事件,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中国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散于多个机构和部门。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要害就在于打破多头管理的现状。”

  由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支持完成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战略框架专家报告》建议,成立由副总理级别领导牵头、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实现统一监管。

  2003年,国务院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授予其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食品安全的职责。报告称,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力图加强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但总体来看,部门间的交流和沟通效力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报告建议,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秘书处或者办公室可以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经理、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宋思年说:“有关协调职责不能像以前那样,仍然分散在其他部门机构。这些部门机构的职责应当集中到执行有关的规定和标准上。

  即使不能成立新的机构,报告也认为,可以在政府内部明确或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跨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协调工作。具体的综合监管和协调职责以及适当的财政和人力资源可以赋予这个专门机构或部门。如果这一加强后的综合监管角色继续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当,则国务院应当给予全力的支持和明确的权力。

  报告指出,在现行格局下,不同监管和执法部门间的要求和说法常常不一致。比如说,

卫生部、农业部和其他部门对脱水储藏蔬菜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这导致食品生产者和地方的不同执法部门产生困惑。2004年中国在食品中发现
苏丹红
时,有关部门依据不同管理规定进行了多种检测,就苏丹红对健康的风险发表了不完全一致的声明。

  报告提出的另一种方案是,将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合并,建立单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承担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总体责任。宋思年说:“在统一职能的过程中,执法机构也就统一成了一个,地方各级执法机构也做相应调整,这样设置的食品监管机构应该很权威。”

  目前还不知道这份报告是否会对决策产生影响。这个由亚洲开发银行援助的项目,具体执行机构正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称,高水平的综合协调以及其他预期目标不能充分实现,原因之一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协调职责有待细化,资源有待充实等。

  上海在2005年就进行了将食品安全监管统一到“三大部门”的试点。上海将食品类商品从生产到销售划分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分别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大部门负责全面监管。宋思年说:“上海试点的内容与我们报告中提到的建议非常类似。”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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