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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数亿元国有资产失而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9: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两百名人大代表监督5年

  曹勇

  一个阴郁的下午,几十名剽悍的男子围住了姜翼。“就像电影里的黑社会,”姜翼摸着左脸回忆说,“洪挺冷笑着,在这里狠狠打了一拳。”

  刚就任成都纺织品公司(下称成纺)总经理的姜翼,即将面对一个持续8年的官司——四川商人洪挺疯狂“追债”。而这桩数亿元的国有资产纠纷,又波及公安、国土、规划、法院等部门以及200多名人大代表,博弈由此展开。

  “专家论证会”后,最高法院发文

  一波一波的人大代表监督起到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四川省高院复查此案。

  同时,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专家论证。2003年9月7日,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武延平教授召集多名权威人士——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原副主任李淳,最高法院原刑一庭庭长甘明秀,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原厅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公安部十三局原局长、中国警察学会秘书长刘焕林等人,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就林少华、洪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了论证,结果一致认为林、洪涉嫌诈骗。“这个案子很简单,我们根本没发生任何争议。”参加这次听证会的一位专家说。

  论证起到了关键作用。10月,最高法院再次发文,要求四川省高院查明真相。

  而在2004年1月,成都市公安局出具调查报告,认为林少华涉嫌职务侵占。半年后,公安局终于以林少华涉嫌侵占、合同诈骗,向检察院移送起诉,这个“港商”后被判刑13年。随着林少华的入狱,成纺欠娱乐公司的“债务”终于勾销。

  吴邦国委员长亲自过问

  但土地问题依是悬疑。2004年2月,成纺再次以党委名义,向四川省、成都市两级党委、人大反映那块近7亩土地被侵吞的问题,此时土地的价格已极速飙升到1000万元一亩。成纺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国土主管部门有袒护洪挺之嫌。

  人大代表们将材料递交到副省长蒋巨峰、成都市市长葛洪林手上,两位领导迅速批示:一家国有企业举报国土主管部门,究竟怎么回事?

  市企业工委纪委书记写出了调查报告,认定国土局存在舞弊。在这样的背景下,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成纺胜诉。此前,洪挺起诉了成都市房管局,要求撤销给成纺的友谊商店大楼

房产证

  洪挺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院。人大代表们旁听了中院庭审此案。姜翼说,“中院没有认定国土局先给成纺办理土地证,又办给林少华是对是错,而是向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政府说明这块土地究竟是谁的。”因此,案件被中止审理。

  监督此案的各级人大代表超过了200名,他们决心查清土地的归属。10名代表被推举出来,手持红色代表证,到国土局、规划局、外经贸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视察。

  代表们拿出了林、洪二人违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视察报告,建议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交还成纺公司。

  报告引起了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而对国土部门进行了调查。不久,成都市国土局局长李大地违法操纵土地等行为被曝光,全国震动。四川省国土系统——包括省国土局副局长王新建等33名官员,最后被判刑入狱。这被四川省人大列为2004年重大监督成果。

  但在某些部门的高压下,成纺的友谊商店大楼的房产证还是被撤销了。几十名省、市人大代表再次联名向成都市政府递交紧急意见。

  2006年2月24日——又一届成都市人大代表会议结束。而在两个月后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上,就成都市政府处理成纺公司的问题,多名人大常委提出了异议。而成纺国有资产流失,及众多人大代表不懈监督的情况,最终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重视。根据吴邦国的批示,6月中旬,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作出两条决定:一、要求成都市商务局介入此案,帮助成纺公司收回国有土地;二、要求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成立一个处置小组,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这项工作。

  12月4日,成都市政府下发文件,确认那块近7亩的土地属成纺国有资产。

  制胜武器:良知与法律

  四川省人大农委副主任陈历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成纺一案取得目前的进展,人大代表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个案子也创下了四川人大的几个之最:监督历时最长——5年,人数最多——200多名,案情最复杂曲折。

  人大代表们何以对这个事情如此上心?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懋康说,案中所涉部门、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而受损的最终是国有企业职工。在物价飞涨的10余年中,成纺职工每人每月只能拿到几十元钱。出于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不能袖手。

  在后期发挥重要作用的四川省人大常委张世昌认为,人大代表也好,知识分子也好,最重要的就是首先要讲人性、讲良知。“说白了,不管在什么场合下,都要毫不犹豫地坚持真理。”

  所有的人大代表都表示,监督过程中他们遭到了“常人难以接受的阻力和损害”。他们甚至不愿意回忆详细情况。“当你追求良知、公正看得比自身损失大得多时,相信你会作出正确的选择。”一位代表说。

  人大代表们的另一个制胜武器是法律。综观四川省第九、十届人大代表,知识分子的比重明显增加。按四川省人大一位负责人的说法,知识分子出任人大代表的好处很多,除了有“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和使命感外,通常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其中不乏法律专家,监督起来有理有节,看问题深远、讲究策略。他们还具备一个常人没有的优势:由于其社会地位受到尊重,能接触到权力核心人物,并对他们实施影响。

  这位负责人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制胜法宝——集体力量。数十甚至上百个人大代表,自然有一股强大的威势。按照法律规定,若干代表联名,可提出严厉程度不同的询问案、质询案,甚至罢免案。“涉及到官帽,哪个敢不重视?”

  “港商”鲸吞国有资产

  成纺的前身,是民国时期的“宝元通”。解放初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转变为公有制的私人企业。

  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1992年,港商林少华被引入成都。他与成纺成立了两个合资企业:友谊屋业开发公司(下称屋业公司)、友谊商店公司(下称商店公司)。屋业公司负责开发“友谊商店大楼”的二期工程——合资前,成纺刚刚建好了大楼;而友谊商店的经营由商店公司负责。林少华出任屋业公司总经理,并承包了商店的经营权。

  林少华又与川商洪挺,以及成都市某职能部门合伙成立了娱乐公司。娱乐公司占据友谊商店大楼的3个楼层,经营桑拿、夜总会及饭店,是当时成都最豪华的娱乐场所。

  这个“港商”实为巨骗。此前,林少华在辽宁鞍山、广东深圳同样以合资为名,诈骗、侵吞了数亿元国有资产。

  掌控了屋业和商店公司的权力后,林少华又联合洪挺,通过伪造董事会决议等手段,向银行贷款2亿多元。其中数千万元转入他们的娱乐公司;另外,他串通成都市某些官员,侵吞了属于成纺的近7亩土地——成纺共有12亩土地。

  1996年,深圳诈骗案案发后,林少华逃往境外。此前,他与洪挺签订了一系列非法协议——屋业公司、商店公司莫名其妙地“欠”了娱乐公司数千万元。而林少华委托洪挺,作为“债权公司”的代理人。

  洪挺拿着“协议”,开始向友谊屋业公司和商店公司的中方股东——成都

纺织品公司——追债。“他多次带着打手冲入办公区,殴打甚至扣押我们的领导。”一位职工说,“成纺主管局的负责人也曾被暴打。”而在黑势力的威胁下,成纺总经理李恕人被迫辞职。

  1998年6月,年届不惑的姜翼接任了成纺总经理。他上任的第一件事是查账。由于商店公司的账目被洪挺控制,姜翼带十几个员工才将账目拿到。10天后,林少华抽走注册资金、骗取贷款、隐匿收入等问题浮出水面,共涉及资金数亿元。

  查账行为惹恼了洪挺,他带人围攻姜翼,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政法委书记批示人大督办

  被打后,姜翼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指控林少华涉嫌假投资、真诈骗。而洪挺“代表”娱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店公司的中方股东——成纺,归还巨额“债务”。

  而在此时,成都市检察院技术中心出具了部分查账报告。认定林少华抽逃注册资金664万美元,并把诈骗贷款1亿多元转到了娱乐公司的账户里。同时,林还侵吞商场大楼租金2000万元。“我非常感谢检察系统的相关人士,”姜翼说,“他们把最有力的证据交给了我们。”

  报告震动了成纺。以姜翼为首的成纺领导层,以党委名义,多次向成都市委、市政府举报。同时,他们把希望寄托于人大。这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时任省人大主任的谢世杰、政法委书记王景荣及成都市委书记王荣轩相继批示:希望有关部门和法院慎重调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国有资产。

  但此时法院已判洪挺胜诉,且由于判决已经生效,友谊商店大楼被查封了。它即将被洪挺收归名下——代还成纺“拖欠”娱乐公司的债务。

  成纺再次发出紧急呼吁书。2001年8月中旬,四川省人大给省高院发函,要求其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省高院执行局调查后,认为成都中院执行的做法“不妥”,两次以严厉语气下达督办函。2001年年底,执行被撤销。

  而在人大机关的督促下,省公安厅已经认定:港商林少华确系假投资、真诈骗。

  “4·4”询问案

  但友谊商店大楼仍被洪挺的公司占据,成纺能不能收回来还是未知。

  “我们决定加紧追究林少华等人的诈骗行为——这本是刑事案件,因为长期没有查办,才有这样的后果。”姜翼说。

  这位总经理开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情况。而对方体现出来的热情和力量,超乎想象——代表们通过“视察”等方式,弄清了诸多事实。于是,著名的“4·4”询问案开始了。

  2002年4月4日,时值四川省人大第九届常委会召开。43名人大代表联名,对成都市某职能部门发起询问——就是这个部门与洪挺合作成立了娱乐公司。“中央三申五令不准你们介入娱乐经营,你们为什么违规?”面对省人大代表周仙兰的单刀直入,该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搓着双手,难以回答。

  后经查实,此部门在洪挺的娱乐公司占15%的“干股”,一位负责人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后被免职);另有人任董事、副总经理,他们每年从该公司获益不少。一名人大代表拿出账本,上面记载着某某某在里面拿工资、分红利,某某某签单消费,吃喝十几万元……

  询问案被全程记录在四川省人大的公文里。2002年5月,成都市

审计局公布审计报告,更详尽地描述了林少华的诈骗行为。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审计报告可作为刑事侦破和民事纠纷的依据——天平再次向成纺倾斜。

  此时,友谊大楼的归属仍是悬疑。一方面,它很可能作为抵债的资产,被洪挺收走;但是在另一起涉及该大楼权属的案件中,成都中院又判决该大楼归成纺所有。事情就这样僵持着。

  2003年1月1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关注此案的九届人大代表,郑重地将卷宗移交给本届代表。于是,由省人大代表罗为群领衔,27名代表——包括一名副市长、一名监察局副局长联名,向省公安厅提出议案:应采取措施制止国有资产流失。

  代表们的执著,引起了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张学忠的重视。在他的关注下,省公安厅回复省委,成都市公安局已“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案件进展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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