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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张海案再次开庭 828万借款成控辩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10 第一财经日报

  王佴

  2004年年底张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曾自诩健力宝案如同一出肥皂剧,而他就是剧中的男主人公,没想到他一语成谶,在经历了2006年11月初连续三天的马拉松式的审理后,张海涉嫌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案,在中止两个月后,于2007年1月18日在佛山市中院再次补充开庭。

  2006年11月开庭时,由于控辩双方庭战十分激烈,对于控方提供的绝大部分证据,张海及其辩护律师均予以否认或怀疑,为此将质证阶段无形中演变成了辩论阶段,以至于原定两天的审期不得不延长一日。但在第三天审理中,针对大量证据张海仍提出怀疑,并表示部分证据庭前并没有出示给他看过,而且张海方提供的三名证人,也仅有一个到庭,张海要求补充新的证人、证据,如此种种使得11月6日的庭审进展得也十分缓慢,加之该庭次日要审理顾雏军案,于是张海案停庭至今,始得第二次开庭。

  与上次开庭不同,张海昨日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打断公诉人发言指责对方取证程序不公正,并因在法官询问证人时屡屡插话,而被审判长口头警告。由于控辩双方均指责对方有诱导证人之嫌,争相同时发言,以至法庭一度出现轻微混乱。

  此次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此前公诉书中所指,张海在担任

健力宝总裁期间,曾“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828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其欠河南方正的欠款一事,是否构成挪用资金。

  昨天出庭的证人,包括原河南心智公司董事、健力宝集团高级顾问陈景煜、原健力宝集团投资管理部主任曹庭武,证言包括深圳商人姚品雄证言,张海的辩护律师徐玉发称,其曾飞往武汉请原健力宝董事郭泳出庭,但郭泳称“现在心理压力太大,不方便讲话”。

  综合昨日张海陈词及证人、证言,其对此笔款项的性质解释如下:张海于1998年主持河南心智公司时,曾以公司名义借得香港商人符秉三100万美元,在其入主健力宝后,由于健力宝公司占有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河南心智)实际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资产,故经李友、郭泳、叶红汉等一致同意,2004年初,由健力宝支付给符秉三100万美元(合人民币828万元),以冲抵健力宝占有河南方正价值1000多万元的财产,而这笔钱是张海以个人名义向姚品雄公司借得。张海的辩护律师张民强调:“该笔款项实质是河南方正、健力宝、符秉三公司三方的三角债关系,整体过程实质是资产与债务的互换,属民事行为,一不是张海个人归还符秉三的借款,二不构成职务侵占。”

  针对辩方说法,控方在发表总结意见时称,这828万元的债务发生于1998年,与健力宝公司并无任何关系,而且姚品雄此前的证言及银行凭证均证明,姚品雄的借款是借给健力宝公司用于投资惠州

高速公路的,与张海个人无关。“一切证据证实,张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另据悉,张海的律师已经为张海申请取保候审,希望张海能和祝维沙一样得到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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