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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将出让地块要求开发商配建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8:44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1月17日电 记者今日从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深圳市将于本月31日招标出让两宗商品房用地,要求开发商按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5%建设经济适用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按建筑总面积15%建经济适用房

  据悉,此次出让使用权的两宗土地均位于深圳市大工业区。该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在公告中指出,此次招标出让土地的开发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均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5%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该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为89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纳入住宅区整体设计

  考虑到经济适用房的实用性,深圳国土部门要求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建筑设计应纳入住宅区整体规划设计中总体考虑,集中建设,外观应与整个住宅区和谐一致,并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平面布局合理,小型适用,简单

装修,厅、卧、厨、卫和阳台齐全;同时规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住户与商品房业主享有同等的使用住宅区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等权利,执行住宅区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享有同样的物业管理服务。

  经济适用房将首先面向低收入家庭

  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的及时到位,深圳国土部门要求经济适用房房源在开发商申请办理项目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开发商需持与政府签订的《经济适用房房号确认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据该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将首先面向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按照该市政策性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出售。

  业内人士表示,深圳此举旨在加快政策性保障住房供应效率,是该市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

房价格的一种新探索。(胡谋、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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