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降低汽油零售中准价格 柴油不作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 12:27 河北日报
作者: 马建敏
在经历了20个月的涨价后,汽油价格终于开始下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我省从14日零时起降低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这次我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5660元调整为5440元,每吨下调220元。按照调后的汽油零售中准价和上、下浮动8%的规定及各类油品的品质比率,我省汽油调后最高零售价格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标准品)每升4.39元,93号每升4.73元,95号每升4.86元,97号每升为5元。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油价格按下调后的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每吨4980元执行,暂不上浮。
汽油零售价格调整后,省内各级经营油品的批发单位对零售单位的批零差率,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4.5%,不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6.2%(其中承德和张家口两地不得小于6.5%)。汽油的批发价按下述公式计算:批发价=零售价×(1-批零差率)。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保持0.83至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下调。
省物价局要求,各石油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调整汽油的零售价格。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擅自加价和变相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