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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创新健全房地产金融体系 “2007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论坛”在京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10:00 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记者宋焱报道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部共同举办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论坛”今天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出席论坛并致词。来自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表及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就如何完善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制度,推动住房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吴晓灵指出,规范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一项重要课题。要解决目前房地产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应重点研究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房地产金融制度三方面问题。针对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制度的基本状况,她进一步指出,中国经过20多年的探索,建立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同时包括股权、信托、债券以及基金等融资方式在内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持。然而,与国际经验相比,中国房地产融资仍然过分依赖银行信贷,现有各种房地产融资方式的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应尽快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

  吴晓灵就如何促进

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减轻当前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的失衡、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提出六方面着力点:一是继续发挥银行信贷对房地产业的支持作用,优化房地产信贷产品结构,提高银行的服务能力;二是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三是理性看待“REITs”在我国房地产融资中的功能,不能过分高估REITs对解决开发融资的作用;四是加快债券融资,研究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项目债券融资的相关问题;五是扩大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比重,提高自有资金比例;六是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住房公积金
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的作用。同时,可以借鉴新加坡在管理公积金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我国的公积金制度。

  刘志峰指出,随着房地产金融的快速发展及其在金融市场中比重的不断提高,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对于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与完善住房制度、加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要求相比,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稳定的要求相比,尚有不足之处。因此,当前我国还需要加快房地产金融创新步伐,进一步健全房地产金融体系。

  刘志峰进一步提出,通过金融创新健全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应该加强对以下几方面问题的研究:一是要调整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促进供求总量平衡;二是要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三是要调整住房结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推进住宅产业化;四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房地产供应体系;五是健全房地产交易机制,保证交易安全;六是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健全住房保证体系。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和清华大学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银行、

证券、保险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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