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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就业高峰来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2:21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贾林男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方可破解难题

  早上不到7点,招聘会现场就被从各地赶来的大学生包围,大门甫一打开,人群如潮水般向中心奔涌而去,两扇大玻璃门也被挤倒,大学生们踩着碎玻璃继续前行……

  这是去年11月19日发生在郑州中原国际博览中心招聘会的一幕:这几年里,如此火爆的场面在一个个城市里轮番上演。竞争压力下,不少大学生连600元的底薪都愿意接受,甚至还出现了不要工资先行试用的现象。

  “经济高增长,怎么就带不来高就业?”人们这样发问。

  “第三次就业高峰”

  如脱缰野马般奔驰前行的

中国经济,不知不觉间已跑到了“第三次就业高峰”的地方。

  去年6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表示:“高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种种因素使就业刚性矛盾仍然突出,劳动力总量增加以及产能过剩、贸易摩擦等原因,即将到来的第三次就业高峰形势严峻,有可能超过前两次。”

  所谓“第三次就业高峰”,目前并没有具体的起始时间表,但这个概念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的共识。国家信息中心高辉清博士对这个概念的描述是,如果把知青返城算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就业高峰,把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工人下岗算作第二次就业高峰,那么,我国经济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导致第三次就业高峰已经到来,而且将蔓延“十一五”头两年。

  学者认为,与前两次就业高峰相比,形成第三次高峰的人群更集中在青年人,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人员和转业军人等,其解决方式也理应比前两次更加多样化。

  大量“非正规就业者”

  1992年到2006年,我国增加了1.4亿人口,其中劳动力大约为1亿多人,而困境在于,正规就业部门吸纳就业的能力已经几近饱和。从国有部门看,1992年到2004年,我国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从10889万人减少到6710万人,12年间减少了62%,只有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的

公务员人数在这一期间不断增加,总体看国有单位吸纳就业的功能正在萎缩。而指望资金密集型的外资企业消化如此庞大的劳动力更是一种奢望。

  2004年底进行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一个有意思的数据,1992年底和2004年底,我国就业人员总数居然都是6.6亿。难道说12年间我国从业人员总数毫无增加?

  实际上,在正规就业之外,涌现出大量的“非正规就业者”,他们很大程度上分流了1亿多的新增劳动力大军。

  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会有一定数量的非正规就业劳动者,但我国如此庞大的非正规就业人口并不正常。什么原因导致这1亿多人被排斥在企业法人单位之外,以失业者、自由职业者、临时就业者的个体面目出现呢?

  “说到底,是当前我国苛刻的工商税收门槛,不合理的管理政策,过高的金融服务业门槛,导致我国大批的劳动就业群体难以进入合法的企业部门,导致我国的中小企业难以大量地产生和发展。”北京大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表示。

  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

  据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1999年我国个体工商户为3160万户,2004年下降为2350万户,减少了77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28万户。仅2005年一年,法人企业即净破产关闭了30万家。假如一个企业平均安排10个劳动力就业,一个个体户平均安排两个劳动力就业,这就减少了2000多万个就业机会。

  现实中,民间创业也困难多多。如果说在六七年前,办个小公司还可以在任何一个银行里开户,但今天,要在中国银行开个账户需要注册资金起码100万元,工商、华夏等银行至少也要50万元;前几年,工商局曾经允许从事知识经济的咨询公司利用自己家的住房注册公司,但近来这一规定又被取消;还有,沉重的税负、不厌其烦的工商税收管理,更是使中小企业的就业群体烦不胜烦、难以招架。

  天津财经大学的李炜光教授最近撰文指出:“中国的税收目前实行的是抑制创业、投资和经营的税收制度,是不利于扩大就业的税收制度,必须毫不迟疑地予以改变。”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建议,对于一些5人以下、销售额和服务额在一定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改审批为登记备案。同时减轻税费,废除抑制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收费罚款体制。

  “扩大就业最好的办法就是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周天勇说。

  “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

  如果说就业问题的凸现一方面是由于供需矛盾使然,那么学校培养出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不符则是问题的另一个层面。作为扩大就业的劳动者教育方面,“上职中,再打工”的观念亟须深入人心。

  去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有关专家围绕职业教育进行座谈,表示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形成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40亿元发展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职业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改革创新,要牢牢把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决不能是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也不能盲目转向普通教育,而就是要向以就业为导向转变,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要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优势学校倾斜。

  可喜的是,在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其中对促进就业的原则、工作机制、政府职责和政策支持体系,以及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均作了明确规定,而“职业教育和培训”也赫然列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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