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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征信业高效率发展平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11:52 金时网·金融时报
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数据元设计与管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5项征信业标准。作为我国在征信业制定发布的首批行业标准,此次标准的推出,对促进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征信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代征信业是利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高科技行业,信息技术发展速度快,技术更新快,信息化必须以标准化为基础。从国外征信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看,征信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是保证征信业高起点、高效率建设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征信业发展特征决定了标准化是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当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然而,伴随着征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征信标准化滞后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元定义、信息分类及数据接口等基础技术标准,导致征信系统与相关信息平台间互联互通困难,对数据加载整合造成了很大障碍。对相同事物的不同描述使得系统对数据整合效率不高或无法整合,降低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信用报告无法全面和客观反映被征信主体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保护被征信主体权益,制约了征信体系的快速发展。 在此形势下,为实现各级、各类数据交换平台与征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范围和提供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实现征信标准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制定征信行业标准:央行在行动 2002年,根据国务院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专题工作小组的三项任务之一是制定征信行业标准。2003年,为加强征信市场管理,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为人民银行开展征信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后,围绕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人民银行先后制定和发布了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企业征信系统接口规范等数十项业务及技术规范,明确了数据库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数据的规范化,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不同业务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还使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加工、使用等变得更方便、更快捷,保证了数据质量,实现了信息共享。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在行使管理征信业职能的过程中,还启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以及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确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资格,并不断推动借款企业信用评级试点,确定了以违约率为核心的信用评级机构考核体系,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规范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行为的指导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从而为人民银行建立征信监管标准提供了条件。 然而,技术规范毕竟不是标准,没有经过公认机构发布,其权威性和使用的覆盖面都十分有限。此次首批行业标准的推出,无疑标志着央行在推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构建科学化标准体系:任重而道远 “征信标准化是一项系统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在此次推出五项标准之后,还须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的各类标准,尽快建立科学的征信标准体系”,有关专家认为,由于企业和个人征信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数据全国集中后还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因此,不仅是信息提供者和征信机构,信用信息使用者及其工作人员的运作程序和职业操守,都需要予以严格规范。 事实上,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央行已经在基本明确征信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明确了征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原则,提出了征信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要制定出一批基础性和关键性标准,对数据元目录及代码集、数据交换格式、保障数据安全采集、使用等方面及规范征信业务操作进行规范;此后,要用三至五年时间,制定完善有关技术、业务、安全、管理等各类主要标准,促进信息共享,规范征信业务,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最终,要将上述标准在实践中逐步扩展,最终形成科学的标准体系。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人士也强调,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是征信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我国征信业发展刚刚起步,征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征信产品的不断丰富,迫切要求在推出征信标准的同时,根据征信体系建设和征信市场管理的需要,建立与之发展相适应的征信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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