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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首度公开医改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9:24 人民网—江南时报
建立多层保障制度 进行公立医疗改革 据21世纪经济报消息 1月8日,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疗改革。 “此四项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有关权威人士分析,并称其最核心的是对于怎样“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首次有了细致的描述。 高强指出,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此方案思路借鉴了英国医疗卫生模式。”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表示:“即未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首先要解决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 之前,有专家推测,卫生部主张的医改方案中,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面基本医疗不仅体现在财政投入上,而且表现在政府直接提供这种医疗服务。这点在此次会议上得到证实。 高强指出,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由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出资者和提供者为一体,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教授李玲对此如是分析。 “这个制度能够保障穷人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对记者表示,并进一步分析,“有初级和基本的保障和医疗服务,但是老百姓依然面临大病的风险,大病的风险要靠社会的保障制度来完成。”而这正是高强提出的第二个制度建设——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这个问题。 高强称,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群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 高强提出,要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有三个核心“骨骼”,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辅之社会医疗救助等。 “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 高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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