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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米限制确定为建筑面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6:46 北京商报
作者: 赖大臣/文 赵振超/制表 关于“国六条”中所要求的90m2中小户型的面积终于有了明确的界定。昨天,建设部下发了《90m2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套型面积为住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普通百姓所说的房屋面积。 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今后在新增住宅项目中套型面积在90m2以下的中小户型要达到70%,但是对于“套型面积”这一名词建设部一直没有给予正式的解释,致使全国不少项目因为没有明确的建设标准而被迫停工,仅北京就有上百个项目重新规划。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标准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住宅的竣工面积,加大住宅的供应量,对因为供应减少而上涨的房价也将起到缓解作用。 在《意见》中建设部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也就意味着将来中小住宅的建筑面积为90m2,而实际的使用面积大约75m2左右。戴德梁行建筑工程专家袁帆介绍,套型建筑面积是一个建筑设计用语,而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是一种产权建筑面积。 此外,《意见》还指出,90m2以下中小套型居住区布置应方便社会公共服务,靠近公共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区。同时还要加大居住区的开放性,处理好交通站点与居住区出入口的衔接,方便居民的出行,公交站点到住宅的最长步行距离不宜大于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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